财务负责人因受老板指使在其指定的人那里拿了130万的增值税发票,并拿钱给对方,现在被取保候审,请问,这样财务会计要被怎么判刑?
财务会计没有分赃,发票直接已抵扣税款。
我朋友与其他2人一起合伙开运输增值税发票, 虚开金额已经过亿,造成国家损失700多万元, 我朋友在其中分得收益的1/4,但其实并没有得到175万元,应该是在55W元左右,现在已经被抓了,请问他会怎么被判刑? 还有就是,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帮助我朋友!使得他的罪行能减到最轻!我怎么样才能见他一面?
我要提供重庆渝北地区双风桥迪业电力有限公司之前的会计利用工作之便开增值税,在今年9月份有被查出,现在在逃,为他们提供线索
会计在单位指示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否构成犯罪?
企业让会计虚开增值税发票,但是目前看没有造成税款流失,虚开的目的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达到融资的目的,虽然欺骗了银行,但是也没有造成资金损失,能够按期归还。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是在企业的指示下做的,是否也构成犯罪?
虚开增值票,会计开票时,在开票人处不写自己名字,而写公司其他人名字,这样别人要负责任吗?
请教,我有一朋友在一家私营工作,做人事工作。但是她们公司的财务在开增值发票时,会计在开票时,开票人处不写自己的名字,而写我的朋友的名字。想问一下,如果是开的虚假发票,我朋友会受到牵连吗?如果有风险,应该怎么规避此风险?请高人指教!
张某在一家单位做财务人员。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领导迫使他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领导拿虚开的发票挣开票费,张某仅拿正常的工资。后来张某不情愿,且觉得害怕,就匿名向税务局和公安局举报领导,导致案发。张某在被公安机关要求作证过程中主动交待自己和领导所做的活动。请问,张某的行为应当怎样处罚?他如果构成犯罪
这个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吗?我是离职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我会受牵累吗
我们是一家工程承包的外资企业。以前都搞转发包工程,去年开始自己请劳务队自己做承包,不发包了。由于我们给客户都开17的增票,而进项确没得抵扣,于是老板找朋友开的公司按5个点手续费开票给我公司,造成假发包形式,往来款项有时按发票金饿付,有时按税额加手续费付,请问这叫虚开增票吗?我是记帐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由老板和财务经理进行的,会计起先并不知道这些发票是虚开的,以用发票入账。但是后来知道了,辞职了。要负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