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我继母分我父亲的一部分房产,我现在不和她打官司,请问一下,我再过多长时间在和她打官司就没有用了?我就是想问时效期是多长时间?我父亲是2010年8月17日去世的。
作为丈夫遗产的房屋,其子女都签署了放弃继承权申明书,遗产全部归妻子(即子女的母亲)所有,但该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母亲是否有权立遗嘱处置此房?未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放弃继承权的申明有效吗?
我爷爷有1子2女。现在儿子死了,2个女儿出嫁了,我奶奶也死了。我爷爷也死了。我妈和我还住在家里。按照这样我爷爷的房产继承权应该归谁? 如果我奶奶有遗嘱留下,遗嘱是否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一人A先娶妻B,生两子一女,后B死亡,A又娶C后又生两子一女,其中C亲生的大儿生有一子,即A的孙子,其他三子均为女儿。在A过世时立遗嘱把遗产平分为6分,六个子女一人一份,且当时商定以后遗嘱均无效,不得改变。后在C病危期间,又立遗嘱说把她的那份遗产给孙子,即C的亲生大儿继承。现在AC死后有一套价值60万房产,请问,C
姥爷有六个亲生子女,后来重新组建家庭有四个子女为非亲生的,临终前二十天留给亲生子女一份关于遗产的协议书,非亲生的遗嘱经鉴定为假的,请问我们可以告他们吗,他们还有继承权吗?我们怎么样做对我们有利?谢谢
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购有1套房产,产权为2人共有,并立有公证书公证在2人身故后,其名下房产由其1子1女共同继承,与他们的配偶无关。 想问问: 1.如2老身故、如没有上述的公证书,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同时也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有上述公证书,在其子女继承该房产后,如子女死亡,其配偶及孩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
我父亲共有三子二女,我是大女儿。父亲于1998年亡故,其名下私房共132平米,母亲与三个儿子在此居住。2001年该房拆迁,母亲默许三个儿子平均分得此遗产(包括拆迁款),三个儿子各分得回迁房。为多得政府优惠回迁米数,母亲要求两个女儿将各自户口作为临时居住证明,向政府多要出十万元并分给三个儿子。回迁后,母亲拿出十
父亲于2000年十月去世,其次子于2000年十一月去世,母亲于2009年去世。留有两套私产房产,一套的产权人为父亲名、另一套产权名为母亲名(是在父亲去世前办理的),两套遗产房未进行过分割。姐弟四人:长女、长子、次子、三子,次子有妻、儿。 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属,将她名下的房产分给长子和孙子继承,其中给孙子15平方米,
我父母原来有一套不足10平米的老平房,因没有人愿意去住,所以我去住了,后因拆迁国家给了一套38平米的公产房,现房子户主是我本人,父母也同意将这所房产归我所有,现在有我兄弟惦记我这套房,所以现在父母同意与我签订协议并证明这套房产归我所有,请问这个协议要怎么签?具体格式应该怎么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