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耕地村里要集体承包给外面的人,承包期限是17年,合同是村里和外包人签,如果国家2年内征用,征用补偿是否归我们村民,为什么合同中写到外包人签字确认同意征用,方可得到补偿款,而不是我们村民签字?是不是有问题? 补充:村里和外边人签的合同,没有村民的签字是否合法?
我们(共四户)的房屋周围耕地全部征用(征用的耕地无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土地不在征用范围内)了,用以安置南水北调移民,开始说是要将我们房屋拆迁重新安置,但现在又说,资金不足,不安置了。我们周围的土地(除宅基地外,房屋周边3-50米外)全部划到移民了。这样,如果家里养牲畜、鸡鸭等,极易与移民产生矛盾。我们想拆
因全椒火车站附近进行商业规划发展,本村及周边的村子,都被征用,包括,居住房屋,农田等规划征用区内所有东西。 襄河镇有委托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结合本县的情况,给出以下补偿标准: 1. 居住房屋:950元/平方 2. 农田 :20000万/亩,(10月1日前给出的标准是 22000元/亩,过了2010年10月国庆又降低了20
您好! 本人在农村有承包土地,期限30年,土地承包证上的名字是本人。承包期内,由于本人有其他事物要做,则基本上没有管理自己的承包地,本人弟弟要利用此块土地进行水果种植,因此便口头允许让其使用,切每年分文不收,无偿让其使用和收益。在弟弟无偿使用15 年后,现在,本人承包的土地国家要求依法征用,并且给征地补偿
村长以建设新农村名义非法征用耕地80多亩,谋取私利2-3千万,骗取国家建设新农村的财政补贴,应该到哪个单位反映?
您好,我在农村居住,10年前我购买了村中一座房屋,随同房屋还有10余亩田地一起买来,房屋我重新盖起了新房,地也一直种着。后来村里说地都录入微机,我的那些地属于偏地(小片慌)不是责任田。就没有录入微机。现在我们村被划为开发区,把我的地占用了,给了补偿费用。此时10年前卖给我地的人回来跟我要钱,说要分一半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