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爸在北京一工地上班时间不慎摔在一个深75公分的积水池中造成左脚骨裂,在医院拍了片子,有三处裂缝,随后,工地负责人出3000元就算了结此事,我们与工地负责人多次协商未果。因为北京看病大贵,我们返回保定老家,在家中治疗。我想询问一下,我爸是不是属于工伤,是否还能再要求赔偿,如果能,要求哪些方面得赔偿
我父亲67岁了,工地招工去干活,头一天去第二天一早才干了2个小时,突然被工地叉车压伤了双脚,造成左脚一个脚趾骨折,右脚从脚背到后脚跟三处骨折,现在北京通州县医院治疗,治疗结果表明双脚大骨没事,都是小骨骨折,双脚打了石膏和4个钢钉。我父亲现在正在医院恢复阶段。现在所有医疗费、餐费都由工地承担。我想请教一下
我姐在工地被电锯锯断手指,现在虽以接上,但三个月以后还要做一次肌腱移植手术,我想知道,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是否包括误工费,生活费(因为我的手现在什么也做不了),还有二次手术以后的其它费用,大约能是多少。
我有一个亲戚在工地施工中工亡。年龄28岁;家有父母,都丧失劳动力,他父亲患有食道癌正在化疗,孩子2岁,奶奶75岁,妻子没有工作。请问如何申请工亡赔偿。
一天,我和老公从超市购物出来,走至门口,被门外搭建的4米高铁架子砸伤,现住院治疗。经诊断,胸椎8、10、11压缩性骨折,肋骨6条断裂,左肩骨折,右腿关节骨折。医疗费、家属住宿费超市已全部承担。请教,如果出院静养,超市应符哪些赔偿责任,赔偿多少符合标准。
请问民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是没有构成鉴定等级?工地应如何赔偿?
我有一位亲戚在重庆一个建筑工地上班时,不小心从四楼摔下来了。右手骨折,脊椎压迫性骨折。目前还在医院,但是构不成鉴定等级。医生说,半年内不能再上班了。现在工地老板,连误工费那些都不愿意给。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工地应该负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