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房屋托管公司租的房子 是四室一厅的 我租了其中一间 客厅 厨房是公用的 合同约定了房子只能做租住使用 现在房屋托管公司的人把另外一间房间出租给了一个卖驴肉火烧的 现在把公共区域搞得不成样子 他每天四点多起来做饼 晚上12点多才睡 早上10点到下午六点就在厨房做饼 煮肉 这种情况我能提出退房吗
我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为一年,如果提前退房将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押一付三的形式。现在住了2个月不到想退房,第一和第二个月的房租不要,押金作为赔偿,想退第三个月的房租,但房东坚持不退,请问他的做法合法吗?
经法院调解协议已经达成后,在法院调解协议时承租方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方才签字同意此协议,之后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租方私自将房屋的锁换掉了新锁,导致承租方无法履行调解协议,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上诉吗?
奶奶名下承租一公租房,但公租房一直由大哥一家三口租住。该房里有大哥一家三口、小姑、奶奶的户口。奶奶同时享受,居住在爷爷遗留下的2房一厅公租房,和小姑同住。现在奶奶说,赶走大哥一家三口,留给小姑住。该房曾经历拆迁,分配按照户口人数5平方/人,当时按户口分了20平方。请问大哥一家,有居住的权利吗?小姑天天到
奶奶名下承租一公租房,但公租房一直由大哥一家三口租住。该房里有大哥一家三口、小姑、奶奶的户口。奶奶同时享受,居住在爷爷遗留下的2房一厅公租房,和小姑同住。现在奶奶说,赶走大哥一家三口,留给小姑住。该房曾经历拆迁,分配按照户口人数5平方/人,当时按户口分了20平方。请问大哥一家,有居住的权利吗?小姑天天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学生,在本年三月份期间租了一套房子。在此期间内因回家所以宠物无人照看,遂将房屋钥匙交给朋友让其帮忙照看宠物,朋友也将其养的一条宠物放在屋内,但人没有住在屋内。导致沙发和床垫损坏。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不需要赔付任何钱款。具体合同内容给如下: 一,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
我于三年前以一较低价格将名下一处房产租给彭女士,14年8月15到期。在此期间,彭多次未经我同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再次转租给他人(每次都是5~6人大合租),至今仍是。多次转租造成房子损耗,彭未通知于我私下专修了卫生间。现在彭妄想以此极便宜房租继续租房,私自伪造一份14至17的原价的合同并伪造我的签名。没有得逞
租房纠纷,合同没到期但合同中有写提前终止合同项。就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我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现在房东不退押金。说合同没到期,不给退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