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车辆是否可以以财产的形式出租? 我在一些租赁法律中大致看到出租田地、房产、车船等的规定,所以认为这个合法,但国税局却以车辆非营运而拒绝代开发票。 我曾与车主所在地国税局的负责人说明,此车辆属于财产租赁,所以应该不用营运证,司机再行雇佣,车主是当地人,每天要看护家里的地产,本身就不能给我们当司机。但国税局负责人确定是财产租赁之后,还是要求有营运证,这与本人从其他国税局和网上查找的法律知识并不相合,所以想请问这种财产租赁是否合法?是否一定要营运证?那么个人车辆怎么会是营运车辆呢? 注:我们是外地的单位,租用当地人的车辆从事我们的行路、运输,没有再用于营运,而且与车主有书面的合同,但是国税局的人直接以营运证卡住,合同等其他事没有再提。 另,此事我咨询过很多其他国税局,除车主所在地国税局外,其他国税局都表示,个人车辆,只有车主可以以财产的形式租赁出去,国税可以代开,但要求车主身份证必须是本地,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的协议是合理的,车主正是本地人(一年前这个地区变更为当地管辖),这样我就只能到本地的国税局去办,但本地国税局的说法与其他国税局不一致,不在乎对方是不是车主,只要有营运证,而且他们说车主如果是外地人也可以办理,我们都不知道该信谁的了。(再次说明,本人早已对国税局负责人说明属于财产租赁,并非营运行为。)
婚内财产协议,麻烦给看下是否合法,是否双方签字后去公证就可以了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甲方XX之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 年**月**日登记结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
我接到一个理财公司的电话,他知道我的名字和电话,我问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和电话的,他说他们公司和全国各大银行有合作关系,是银行给他们提供,说是只提供电话和姓名,我不确定他知不知道我的其他信息。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真是银行给提供的,这种做法合法?要是银行只给他们提供自己客户姓名和电话,是不是合法?拜谢各
个人的网站为了招商引进商家,免费为其它企业发布企业介绍和产品销售信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合法?
某人因需要入医院做手术,隐瞒个人财产申请慈善总会救助,申请当然要做审查,某人亲戚在村委会成员,隐瞒个人财产可以轻而易举,出院后(除医保外),余数费用全部由慈善总会救助报销。其实某人在国家多次征用农村土地后,分多期领取得到土地征用“补赏金”。一个人口,领取三份“补赏金”一份是母亲份额,离家失踪人口末销
我上网查过, 狗狗只有要价值一千元以上就属于盗窃罪,我家是金毛巡回猎犬, 但是狗狗木有办犬证, 我现在有不算完整的视频证据, 还有人证, 亲眼看见别人把我家狗整上面包车, 大白天, 这属于明抢了,. 已经报警, 可是警察只会拖延,. 一直在说可以调监控录像, 我想知道, 如果派出所依旧这种拖延态度, 我是否可以自行去法院
因为车主癌症晚期,出租车租车押金由车主朋友代收,有房产作为抵押,签收条,请问收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单位每年都要求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近年来越发变本加厉,今年要求员工必须到人行查询个人征信,并打印本人工资卡一年交易明细上交。请问该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员工是否必须遵照执行? 题目描述有误,单位是要求员工打印名下所有账户一年明细上交以供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