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有一百多亩集体山林,2009年底被村委成员和少数村民擅自和他人签订合同,将属于全村的山林给他人承包砍伐、出卖。当中并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达到半数村民的签名。现在承包人已经进山开始砍伐了,请问对于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法律依据是哪些?谢谢!
尊敬的律师: 2010年3月22日,我村几户村民联合砍伐我们几户人的茶山,从而产生山林纠纷,我们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并提出处理要求,4月15、23日我们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山林纠纷调解处理申请书,但镇人民政府以进行林改工作忙为由,至今没正式受理和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急盼您的指点!荔浦:小莫
生产队有公山一块,1980年8月甲有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一张,编号456,签发证的人是该村原村干部,现已去世。同年甲将该山授权给乙管理使用至今。现该生产队出示了一张1980年9月由另一人签发的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编号489,该证填写的是该山管理使用权仍属生产队,不承认该山曾经承包给甲。现该山的管理使用权应依据什么
有一块山林,1953年土改时是分给叶观英的,且有土地证。当时叶观英是在老屋队(老屋村民小组)的。她丈夫林启有1953年5月去世后,她(叶观英)于1955年前(农业合作化前)改嫁给高坑队(高坑村民小组)的林佛英,且四固定时她也在高坑队。现在这块山林的权属是哪个队?
我有1982年的林权证和1985年的山林承包证,界线都很清楚,对方有1985年的承包证但没有1982年的林权证,在我的林权里有一小块是他的,界线也很清楚,我拿到1982年的林权证就把这片山造林了,对方把我的树砍掉了,请问,我能把这块山林要回来么?可以要他赔偿么? 我把这个案子提交到相关调解部门,已经接受了 可已经也有好几
我是广西梧州苍梧县人!以前我村的生产队队长和村委的一名成员在没有得到村民们同意就私下割出了本村三分之一的山林给别镇的村民。现在能够要回吗?合同书上只有本村队长签名和村委盖了章,没有盖镇林业局的章!据说当年签这“合同”时还是在当事人醉酒后才签名的!这合同有效吗?我们现在能告得了对方吗?
我是广西梧州苍梧县人!以前我村的生产队队长和村委的一名成员在没有得到村民们同意就私下割出了本村三分之一的山林给别镇的村民。现在能够要回吗?合同书上只有本村队长签名和村委盖了章,没有盖镇林业局的章!据说当年签这“合同”时还是在当事人醉酒后才签名的!我们现在能告得了对方吗?
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个问题 就是我们家在农村有一片山林 是茶林 属于自留山 现在国家号召林地分到各家各户 并发放了林权证 这意味着我们家对我们自家林权证上的山地享有使用权与流转权 现在村里一个亲戚也是村干部要开砖厂 要我们家的茶林地 并打电话问了我们 当时讲好双方根据茶林开挖的面积补偿 如果不同意补偿就和他
你好,我们村自1983-1985年家家户户都已拿到始兴县政府颁发的自留山,责任山承包证各一份,其中自留山是永久的,责任山承包证有效期为30年,我们一路自己经营,可是1997年却被始兴县林业局收买村干部,在没有通过村民同意下,擅自以特低价每年没人壹佰元和林业局签订了所谓的从1997年始的一份60年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民
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个问题 就是我们家在农村有一片山林 是茶林 属于自留山 现在国家号召林地分到各家各户 并发放了林权证 这意味着我们家对我们自家林权证上的山地享有使用权与流转权 现在村里一个亲戚也是村干部要开砖厂 要我们家的茶林地 并打电话问了我们 当时讲好双方根据茶林开挖的面积补偿 如果不同意补偿就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