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我驾驶一货车在深圳石岩的一路口左转时被一电动三轮车撞到我的车身右后轮位置,现在交警说因为那路口没有监控可以看,所以责任就无法认定,而要我负全部的民事责任,请问这样的认定合情合理吗?
补充说明 认定书是简易程序,事故是2001 09 01 发生的,认定书是2001 09 01 的落款,我是2001 09 10才被动的收到的,收到的且是复印件,加盖的公章,加盖的公章的时候我请他们先签署日期,但是被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另外,该交通警察在制作认定书的问题上有违法的嫌疑。我该怎么办? 当时发生事
我们四人开一辆面包车,我们这辆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到后车轮,把我们的车撞翻了,我们车里的四人就我自己受伤了,这件事的责任如何认定,我现在没钱看病了,谁有垫付的责任。(请律师指点,谢谢!)
薛律师你好:我的车在工地倒车时不慎撞到后方一辆卡车,卡车再向后滑动,撞到后方的挖土机。现场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到现场并开了事故认定书,但没有定责。事故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责任认定为理由不予理赔。我再到交警部门要求他们出具责任认定,警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请问薛律师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2010年10月7日下午1点10分梁玉党骑电车带孩儿到内乡县上班、上学,行至312国道由东往西第一个进入城区岔路口,梁玉党看 左前道长距离没有车辆,后边车辆慢速行驶,足以满足左拐进入城区公路,可就在将要驶出312国道时,左后方驶来一辆长挂车挡住去路,梁玉党当即刹车——一无所知……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梁玉党所骑电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我方将车子因车后轮轴损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右侧修理,未修好后,采取了在车辆前后方堆放树枝的措施后离开,晚上有人骑两轮摩托车载人,碰撞车子尾部,造成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当日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醉酒后超速驾驶,.我想咨询应该怎么做出比较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