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劳动法有没有以下此项规定: 在酒店上班是不是满一年就能加一次工资?而这种所加的工资是不是属于工龄工资?
我是2001年入伍,2003年12月退伍回到地方的,2004年1月进入一个事业单位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了养老保险,享受同级正式职工(在编)待遇。现我通过考试转正了(上编),但人事部门不认定2004至现在的工龄,说是没有经过办理人事代理,请问这样对吗?如果他们不对,我如何维权。谢谢 2001-2003军龄已算。 现在我要弄
1、现在是21.75天的日工资标准,一个月是1000元,如果本月除公休后18天还另有一天法定节假日,如果法定节假日上班了,他的工资计算是18*(1000/21.75)+1*(1000/21.75)*3还是19*1000/21.75)+1*(1000/21.75)*3我的意思是法定那一天上了班在算正班时要不要加一天,如果加的话就是4倍了,否则就是3倍了。 2、另如果是
是这样的,我已毕业,在湖北省妇幼上班,但妇幼是不接受你的档案和户口的,我毕业是将户档打回原籍也就是武汉人事局的下属武汉人才中心。因为有私人用处要将户口上到武汉流芳(本人以前是江夏区户口),派出所要我到毕业办公室开准迁证,所以我到武汉人才进行办理。 1.一去她就要我交300元,说办理准迁证业务必须搞人事代
由于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决定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双倍工资和保险,但是有些问题不明白,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请问那满一年以上的也只能赔偿一年的双倍工资吗?我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
2000年我从学校毕业后,就到现在所在的单位参加工作,其间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刚到单位时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2开始,每年签订为期1年的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一直到2009年开始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我的工龄应该怎么计算? 当时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也没合同,只发了一份决议,单位在执行带薪年休假
关于企业清算如何计算工龄问题我爷爷1950年参加工作,单位属于国企,1979年调入二厂,属于大集体,1980年组建三厂,并作为第一任三厂厂长,工作四年即1984年退休。现三厂进行清算,计算爷爷工龄时按4年计算。难道爷爷参加工作30多年的时间不能连续计算吗?有没有关于这方面工龄计算的文件。麻烦各位帮帮忙。
我是09年2月开始在公司上班,我们签合同却不是和上班的单位签的,而是和一家劳务公司签的用工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和劳务公司签了一年的用工合同,一年满后劳务公司又和我们签了一年,可是我们上班的单位只承认我们一年的工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工龄应该怎么计算?现在合同10年12月份到期了,如果劳务公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