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商协离婚。我们的孩子在外地上学,今年初二,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所以商议,我们现在先协议离婚,等孩子上高中以后再办正式离婚手续。在办正式离婚手续之前,我老公想不公开我俩离婚的事情。在家人和外人面前我俩先保持形式上的夫妻关系,尽量不要让孩子知道离婚的事。我俩现在先签一份离婚协议,到正式离婚时按协议书办理,我想问一下,这协议书有效吗?
我们9年没有在一起了,在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是否有效。
我们9年没有在一起了,在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是否有效。现在起诉离婚要多少钱。。谢谢
离婚协议 协议人:焦俊林 男 1969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南花园一区188号 协议人:张玉梅 女 1969年8月10出生,汉族,住同上 协议人双方于1991年4月24日在怀柔县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破裂,先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焦俊
您好!我是2006年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问题的描叙是:女儿XXX双方共有,现暂由父亲XXX抚养,日后孩子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母亲或父亲一起生活,双方不得阻拦,在和哪一方生活期间由那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上面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讲有效吗?是否一定要有“判给XXX”的明确字眼才算是判给XXX。上面的描述是
我与丈夫签200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2004年我们复婚了,请问离婚协议约定的离财产是否属婚前财产?
我曾多次要求丈夫分割房产证,可他拒绝去协助办理。他复婚后又包养二奶,对家庭,婚姻毫不负责,长期不回家,与二奶在外同居,我们长期分居。因房产只写他一人名字,他于2009年十二月偷偷变卖了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霸占所有房款。现同二奶公开同居,开厂,买档铺,可他怕我告他,就把所有财产转入我们儿子名下。现在我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且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附加条件:我若改嫁,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子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您好!我是06年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08年时男方同意孩子由我抚养并重新写了离婚协议,还找了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第一份协议无效,并给孩子办理了转学手续到我妈那,09年孩子要求和奶奶那上学,孩子又开始由男方抚养,我妈给孩子办理了转学相关手续到他奶奶那,10年男方结婚后开始不让我看孩子,我想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