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都是离婚的,各有一个儿子,他儿子随他前妻,我儿子随我。现在我们准备结婚,想签一份婚前协议。他家现在的房子要拆迁(他以前离婚的时候是协议离婚的:他只拥有家中的一间房子,其他的房子归他前妻和儿子)我们想拆迁他拥有的一间如果只能拿一套就给二个儿子共同所有,如果能够拿二套就二个各拿儿子一套。还有他以前和他同学合伙办厂所欠外债与我无关。 这份协议需不需要去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应?
前问我和他双方协议婚后家庭任何收入来源由我支配,如数年后他反悔,财产及小孩归我拥有及抚养。。他已写好了协议书签好名,但这件事只有我和他知道,请问是否要到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的保障呢?
律师好。我和男友今年按揭购了一套房,因种种原因,权宜之计所以购房合同以他个人的名义购买,实际是属我们共同出资的。房产证要两年后才办得下来,我们准备明年结婚后把此房产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但由于现在我的父母有所担忧,毕竟此在情况下购买房子在法律上是属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对我没有保障。我们约定签个婚前房产属
家庭房屋分配协议书还没写,但土地使用证以交公正出公证,还需要补写协议吗?
父母在一地修建了一栋一楼一底的房屋,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还未办理房产证,一楼是三个门面,二楼是一套五的住房,大儿子已婚,二儿子未婚,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二楼一套五的房屋里,父母现为二儿子婚姻担忧,提出要求修建三楼,让大儿子和二儿子分开居住,经家庭协商同意由大儿子夫妻俩出钱修建三楼,房屋修建手续已经办齐,
父母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家中自建房归我,另一处自建房所有权归父亲所有,但是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是否可以把协议中归我的房产过户给我母亲(现在房产证上写的仍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律师房产过户费用如何核算?当时所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和男友准备明年结婚,现在的婚房是三年前他父母为他贷款所购买。一共还款20年,现在余款不到10万。房子的装修及家具由男方承担,女方承担家电及家居用品。我们婚后要共同承担余下房贷,所以想咨询一下如何详细的书写婚前协议以备日后万一离婚给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婚前协议必须到公证处做公证才能升效吗?还是双方各自签属
因为有次争吵中,男方要求返还恋爱中的物资,后来虽然和好,但是心里还是会想起这事情。 我有房贷,男方无房,因谈婚论嫁,男方主动要求偿还我的房贷,并出资买车。 如果婚后发生矛盾,男方再提出返还怎么办,需要写一份怎样协议保证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