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9月17日转到集团下一家子公司在杭州上班,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08年3月起一直在集团下里另一家子公司义乌上班,进公司时有签订一份简单的为其三年的合同。当时还没有毕业,算实习生。08年6月转正的。合同期间公司没有给予交社保,也没有给予相应补贴。现在上班的公司也是在2010年3月才开始缴纳社保,7月份有提及辞职,但是一直没有离职,同事在7月向领导申请了生活补助,但是没有人告知我是否有我的部分,也从来没有领取过生活补助。
现在本人于11月初向领导提交了辞职申请,请问可以向公司要求这部分的生活补助吗?08年签的合同还有效吗?子公司不一样,个人觉得已经失效了。未签订合同公司应该履行怎么样的责任呢?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在之前的子公司上班时未交的社保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回复贾律师:您好,当时合同是2008年3月到2010年的,但是现在已经调职到现在的公司B了,与B没有签订过合同。两个公司是一个集团下的。当时是以子公司A的名义签的合同,并不是集团公司。当时我还没毕业。(A是签合同的公司,B是现在的公司)
你好:我现在是一个中专实习生,我们本来要上三年学的但学校规定两年后就可以分配到工厂实习,我是今年四月被分到公司的。要下一年七月才能拿到毕业证,之间都是实习的身份。因此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前些日子我感觉腰比较痛就到医院检查可是结果是“腰肩盘突出”我都不敢相信,我现在不管是坐着躺着腰都特别的痛,我才十八岁
外企驻北京办事处不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突然减少承诺的待遇,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进入一家外企工作8个月时间,期间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原本每个月支付我5000元的工资,这个月说效益不好,工资突然降为2000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给私人企业打工已接近7年,但在此期间,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法律上如何赔偿。(此人是正式单位下岗,拿了优惠证,就业证后再就业),谢谢!
我在一家家纺企业做缝纫机修,在厂里上班有7个多月了,到现在厂里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厂里为了应付客户验厂,和我们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其他的都由厂里自己任意去填的。合同就只有两份。厂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当初老板和我讲的每个月2800元,但只月发2500元,其他的钱到过年一起发给我。但是我现在要换厂,老板
我想请问下 本人在一家小区当保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一周上7天班 没有休息 公司没有叫医保、社保 向劳动仲裁申请补偿工资 那这赔付双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是饭拿到收的工资算双倍还是算基本工资的双倍?这在劳动法哪里写出来?高温费是否也要算在内? 还有 公司领导打了我 公司老总偏袒包庇 我这又应该怎么做 来维护我
我想请问下 本人在一家小区当保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一周上7天班 没有休息 公司没有叫医保、社保 向劳动仲裁申请补偿工资 那这赔付双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是饭拿到收的工资算双倍还是算基本工资的双倍?这在劳动法哪里写出来?高温费是否也要算在内? 还有 公司领导打了我 公司老总偏袒包庇 我这又应该怎么做 来维护我
本人今年3月到公司,当初没签订协议或合同,我从6月开始就提出过申请(口头的)一直没回复,工资是由经销商代发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