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营以企业员工,公司为我们缴纳了百分之一的医疗保险和百分之十九的养老保险,在缴纳医疗保险之前养老保险公司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交纳。 请问:公司这样缴纳保险是否符合规定,当一定的时间后我们能领取养老保险吗,住院时医疗保险能报销吗?谢谢!!
律师您好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 第一,在我已经递交辞职信准备离职期间,公司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为妇联,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有劳务公司),并交纳保险,因为我马上要离职所以不想签订合同缴纳保险,但公司要我签合同并保证不给我开通保险账户,我也在签合同的时候声明放弃保险(但声明手里没有,不过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社保的问题。我刚刚离职,我的前单位是在朝阳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给员工上的保险。现在我离职就要涉及到保险暂停,管人事的说她给我在社保做什么减少就行了,然后我到了新单位后,由新单位凭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继续上保险。我的问题是,我的新单位不负责上保险,我如果自己想续交的话怎么办?原单位不
公司现没有给员工上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的形势发给每个员工工资中。公司现在要求每个员工写个说明,说明中写到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提供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导致公司不能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此来证明公司每个月都给了保险的福利,请问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员工起诉的话,公司能将些说明来证明已经给了保险吗?
我去年六月份到一家公司上班,直到今年1月份才给上社会保险,今年7月份因为与单位发生争执所以辞职了,我是农业户口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把以前的保险不上吗?如果不能不能不能要求他给我补偿?
我们是国企单位外聘员工,单位指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当询问住房公积金时,人事处相关人员解释说,三险是国家强制必须缴纳的,其他的在条款中写的是“应交纳”而非必须缴纳,所以一直未交,请问这样解释是否合法?另外,我们的年终奖金确拖欠严重,请问这是否构成拖欠工资?签署的合同公司全部收回,个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会保险,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两倍赔偿。
我是2004年7月在一家工厂任喷漆工,一直到2010年7月。油漆应属化工范围之内,一直以来没有进行职工身体体检。由于工价和其他相同工厂的工价相对低,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7月我要求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整个喷漆车间的一切都交给了我处理,工资为计件,其他工人的工资为我代发。我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不给三金的钱,因为除名可以吗?因为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吗?合同还没有解除就和其他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但没有签合同可以吗?{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等公司走入正轨后(现在还没有走入正轨)再补三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