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未婚,由父母出资给我购置了一套房产,全款已付,合同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网上也进行过备案,为个人所有。契税也已经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在婚后的话,该房产被认定为婚前的财产是否会存在异议?如果我结婚是开发商未予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去进行公证处理呢?盼望解答。
我和女友于今年10月结婚,在此之前我们两个同居生活了一年多,我想请教一下,在婚前同居其间我们两人各自的工资和奖金等收入如何界定其法律属性?是否是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现行婚姻法是否会对这部分收入判定为共同财产?是否会因两人结婚经过一段时间后转化为共同财产?请好心人解答,并告知我目前所涉及的婚姻法是哪年通
我2006年在北京自己出首付买了一套2居室,公积金贷款30万,10年还清,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如果我跟女友结婚的话,这套房算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么?还是需要付清才算?如果希望独自办理财产公证,需要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呢?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房子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人结婚时间已经超过8年。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
你好,我打算形式婚姻,也就是领真的结婚证,有夫妻的名分,但是没有夫妻生活。我有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有一部分贷款。我想问一下,能不能做婚前公证,如果在婚姻期间我发生什么意外,房子所有权归我爸妈或我哥哥。因为我们只是形式婚姻,结婚也只是做个样子,双方都对对方没有感情。还有婚后房贷也是由我自己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不知道我的情况在去领证前需要做公证吗?
是这样的,我和我女朋友认识一年了,但中间发生一些事情隔阂好久,也就是都没联系对方,半个月前我们又一次遇见对方才确定双方的关系,经过半个月的相处打算领结婚证,我的财产情况是1年前分别在百色和南宁买了一套商品房,都是我和妈妈的名字,我现在担心的是要是和她领证之后,将来离婚了她是不是有分我财产的权利?这个婚前财产公
因为我个人婚前财产较多,对方无任何财产还有债务。。。是用于买婚房的,那么他借钱买的婚房,婚后共同偿还,是否为我们共有财产,我也有一套房还在贷款期。。但是我自己有能力支付贷款,婚后会变成部分工友财产么,如果婚前协议签订好了,是否需要公证才能申效?
请问房子按什么时间界定是否婚前财产?是购买时间还是房产证上的时间,另,购买时首付是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在08年买了套房子,2010年4月拿的结婚证现在马上就要办酒席了 请问我要怎么做 才可以在保证婚后万一有什么变动,我老公都无权和我争呢 ??? 这两回答绝然不同,我到底应该听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