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常说“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你好!法律上常说“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这里的“性质”是依据什么为标准来判断的?是违反了哪种法律规范吗?
北京的计生法对再婚家庭中未婚一方不让生育,是有损社会公德,是侵权的违法行为,应该负有法律责责任,应该
外地初婚未育农村户口女嫁北京有两个女孩子(一个男方抚养,另一个由前女方抚养,男方户口本上显示一个孩子)的离婚公务人员,为什么北京计生办说不允许要孩子,如果不让女方要孩子的话,男的老有所养,但女方老了身边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老了怎么办?北京的计生法对再婚家庭中未婚一方不让生育,是有损社会公德,是侵权的
我有一个亲戚家女孩先前跟一个男的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按照风俗在家里办了婚礼,并收了男方家的彩礼钱),但是结婚不到一年她们就分居了到现在(分居3年多了)。现在这个女孩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男孩想跟这个男孩结婚,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想要跟现在这个男孩结婚的话,跟前夫应该怎么解决婚姻问题?
律师您好 “法院最终认定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程序违法
律师您好 “法院最终认定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程序违法。由于此处罚决定已执行完毕,已无可撤销的内容,故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确认这1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这样还会有违法记录从而影响以后的政审么?
我作为一位消费者,买了食品,后发现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主管食品的行政部门认定违法。本人依据食品安全法96条第二款、最高院规定的15条要求赔偿十倍,可是法院以食品质量不违法为由,不予支持消费者的赔偿请求。 为什么立法保护消费者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高院规定了法院应当支持的法院却不支持?到
具体是精神卫生法。。事情是医疗纠纷。。算是民事违法行为吧。。这部法律没之前的旧法吧。。那怎么依据旧法来处理? 或者公布但未施行前的违法行为,关于精神卫生法的,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