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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违法行为的存在

法律允许违法行为的存在 我作为一位消费者,买了食品,后发现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主管食品的行政部门认定违法。本人依据食品安全法96条第二款、最高院规定的15条要求赔偿十倍,可是法院以食品质量不违法为由,不予支持消费者的赔偿请求。
    为什么立法保护消费者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高院规定了法院应当支持的法院却不支持?到底是保护消费者还是保护那些违法的生产者、经营者?
    法院还是给了一个理由,内在的东西没有质量问题所以标签违法不影响内在质量,所以认定为表示违法消费者要求赔偿就不支持。这是奇怪呀!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首先要看标签的说明,说明书上表达了该食品的各种信息,然后,消费者根据自身体质的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体质的食品。标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比如:一位有胆囊炎病史的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该食品标签上没有标明有鸡蛋的成分,我们都知道,有胆囊炎病史的人不宜食用蛋黄。因为蛋黄食用后会使病情复发。
    这就是标签违法不影响食品的内在质量的可笑言论,但是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权,因为消费者的体质自己知道,购买食品时会把这些因素考虑其中。糖尿病患者选择食品时一般还是希望所购食品不含糖类的食品。选择时就要看该食品是否含有糖份--营养成分表就会标示。
    所以本人认为,标签违法要求十倍赔偿应当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世桥(上海)
提问时间:2014-05-2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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