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被盗 丢电脑一台 数码相机一部 手机一部 结婚戒指两枚 现金350等 先已将嫌疑犯抓获 问 如果赃物追不会 那该怎么办 谢谢
您好!我是武汉一高校的学生,在学校旁边租了一带阳台2楼单间宿舍,昨天晚上吃饭回来后,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了,现场情况是:电脑原置于房中间圆桌上,离窗户足足有两米多远,窗户旁边有一方桌,圆桌与方桌之间间距一米,阳台四周全安装铁栏杆防护栏,阳台宽将近两米,但是案发后圆桌被移动至方桌旁边,电脑电源线、摄像头
最近小区内的居民家总是被盗,门口四个保安,没一个管用的。17楼住了三户,昨天这三户全被盗了,家里的笔记本,金子,数码相机,钱,都丢了。这半年来,经常会有住户的家被盗。有的住户家里还有人,小偷就进屋了。找物业和保安,他们说,他们管不了。 老公怕我独自在家有危险,给我买了一把水果刀防身。可是我听说,现在
就在今年的7月11日,苏州某一小区居民楼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子,家里有以下东西被偷了: 1.Samsung笔记本1台,2.sony psp游戏机1台,3.黄金戒指2枚,4.黄金项链1条,5.黄金手链1条,6.黄金耳环1对,7.白金项链2条(保留有发票),8.现金1300多块,9.Nike T恤衫1件,10.Zippo打火机1个,11.香烟5包,12.砖石牌手表(
我是个打工的,租了个房子,房子因为卫生间装修,装修工人完工后没有锁门,而我正在睡觉,造成价值6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我应该怎么办?
几个12.3岁的小孩在今年连续三次进入我家,打碎玻璃撬坏锁,第三次时被人看见且小孩承认犯罪事实,但其家属不愿赔偿,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有没有那条法律写明了该怎么办的
本人在广东东莞长安镇打工,2010年11月8日,小偷趁上班时间进入本人出租房内盗窃,盗走现金610元,相机一台(于2010年5月以1300元购买,有发票),手机一台(于2008年4月以600元购买,无发票),当天报了案,公安也到出租房内照相取证,并且本人到公安局录了口供,隔天,小偷抓到,本人再次到公安局录口供,已确认被盗手机
本人在广东东莞长安镇打工,2010年11月8日,小偷趁上班时间进入本人出租房内盗窃,盗走现金610元,相机一台(于2010年5月以1300元购买,有发票),手机一台(于2008年4月以600元购买,无发票),当天报了案,公安也到出租房内照相取证,并且本人到公安局录了口供,隔天,小偷抓到,本人再次到公安局录口供,已确认被盗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