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购房协议中约定,房产证由对方保管,因现一直在我手里保管,故对方起诉我,并让我按协议中约定支付违约金5万元。请问:虽然没有按协议约定将房证交给对方保管,但也没有给对方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我是否可以拒付吗?或少付?法律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请指教。少付?法律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请指教。
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何判定违约金过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请问:现协议中规定违约金是5万,因未给对方造成损失,怎样判定违约金5万是高还是低呢?能按购房总款额(或对方出资额)为基数计算出30%后,再与5万违约金对比,判定违约金是高还是低?
我签了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上面有公司附加的违约金,当时签的时候我也看到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在那个公司了,我现在刚毕业,我还没签正式就业合同,报到证还在我这里,我不干了,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谢谢,本人是农村的,经济困难。万分感谢
我父亲和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但对方坚决不起诉而是开天价,目前我们已经将价钱谈到一个趋于合理的范围。但对方属于反复无常的无赖,如果通过协商处理达成协议,我们怕钱交付以后他再来纠缠,所以是否可以在协议里加上如对方得到赔偿后,对方本人或其家属亲友再以其他任何理由来纠缠赔偿一方,企图再次索要赔偿,则向
你好!今年我考上了重庆公招岗位,选岗已经结束,已经公示了,我也去报道了一周,但是公招还没最后提交相关资料上去审核,也没有签正式合同,由于工作不是太满意,不想继续。之前让我们签了一个协议书,就是如果没去上班要5000赔偿违约金。我现在连合同也没签,岗前培训业没参加,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同时支付赔偿金吗?
我从2004年6月进入某单位工作至今,单位从2005年9月开始给我办理社保,我想知道这一年多没有交纳社保,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并支付赔偿金呢?如果可以,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
请问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没有进行培训,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出国后: 1.参加了一场审核,也提交了审核报告(有邮件证据) 2.给其他同事进行了一场培训,我是培训老师(有邮件证据) 公司认为我去其他工厂参观了,这个“参观过程”属于培训,请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公司未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支付赔偿金,还需要再支付违约金吗?
公司未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支付赔偿金,还需要再支付违约金吗?违约金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支付?
公司没有给我买养老金,没有支付加班费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吗
现在工作2年半了,公司有买社保,但没有买养老保险。提出终止合同并离职该怎么操作。另外公司签了合同但一直没有给我。合同上是5天8小时工作制,底薪是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每周上6天10小时。拿不到打卡记录,工资条上有上班天数,可以找同事作证吗?我能索要加班费吗?还有合同5月底到期,续签的时候已经7月份了。6月份没
辞工不结工资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到口头协议期限就辞工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在一家理发店当学徒,当初说好一个月两千,老板说要每个月扣押300块,我当时不知道是不合法的就同意了。另外还压十二天工资。同时还同意老板说的在他那里上班到2015的春节,如果中途辞工也同意放弃那每个月的三百块。这个月还没满三个月我跟他提出了辞工他要求我做到7月31号,而且他还说不会支付我那十二天的工钱。那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