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准备到一个公司去上班,然后我们到时肯定要签订合同,但是他和我说的是我将去那试用期二个月,我们没有谈正式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是没有试用期合同的,所以就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两年,如果两年合同到期之前,我发现这个公司并不好,或者说我有更好的机会,我想辞职
我08年10月入职公司,企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年5月和我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和领导由于工作关系极度恶化。于2010年11月被解雇。如何维权。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您好!我村委会无理由将已承包给我家的12亩土地收回,还有16年的租赁期限,已造成了违约,现他不愿将土地再让我家耕种,请问这样的情况,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如何才能将土地还回我家耕种?谢谢!!
我母亲是我们镇政府所属环卫局的一名清洁工在环卫局工作了至少4年,自2006年以后就没有再签署劳动合同。今年,他们的领导通知,叫她们签另外一家清洁公司,然后再托管那个公司去负责路段的清洁(注意,这个通知仅局限大部分清洁工,另外的几个心腹任然为政府管辖。)现在她们去劳动局求助,镇劳动局方面表示环卫局这种行为
老夫妻1994年用村中地契换购楼房一套用于养老,交款时村干部建议女主人不要写自己的名字,女主人未多想,交款收据上写下了长女的名字,随后又资助长女一家在棉一要职工福利房一套,2008年女主人突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不但不尽孝道还屡次找两位老人的麻烦,目的是要两位老人给她一家腾房子,还要与老人断绝血缘关系,
合同法解释二中说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预见到,其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93条第二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一条应该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