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同意的,就是有效协议?符合合同法吗
我和上家是2013年6月29号签约买房的,当时,国家政策规定是要交税的,双方约定由下家乙方承担,双方无异议,约定三个月后,即9月30号交税并办过户手续。 但是在随后的三个月内,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内部消息传出;将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该房屋买卖将享受免税优惠。,在该政策未公布之前,上家利用内部警官的职务便利,事先从内部渠道,得知了这一重要信息后,抢在该政策对外公布之前,即9月24号上午,向我提出:假如国家有免税政策出台,我可以享受免税政策时,必须转让出50%的税款,即5万5千元给他享受,假如我不转让,就要我承担某某,某某责任。并当场立下“政策转让协议”的字据。 此时,新的免税政策尚未公布,我不知道有这一政策即将出台。中介也不知道 当天下午(9月24号下午),去税务部门办理交税事宜时,果然得知了有新的免税政策出台,我是符合免税条件的。但此时,“政策转让协议”已签订在前,国家政策出台在后,前后只有半天的时间差,上家拿着这样一纸协议,不正当的向我索取了5万5千元政策转让费。 因为这个房子,原先就是边检总站建造的,享受这个房子的上家,既是边检 总站内部警官,又是卖房直接受益者,能打听到一些内部信息,他有这个渠道, 我没有,中介也没有,将有新政出台的信息,事先不履行告知义务,事后又搞政 策转让,是否涉嫌合同欺诈,我将请教律师。 我想说明的是: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曾两次咨询过税务窗口,回答都是肯定要加税的,上家和中介也告诉我要加税的,所以我确认加税无疑。 当上家又提出要签“政策转让协议”时,我还以为是在做儿戏,因为第一,加税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不会为他而改变的。第二,即使有新的改变,我们也要按新政策执行,个人之间什么政策转让,那是非法的,不允许的。 对此,我请教律师:这样的“政策转让协议”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 附上“政策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协议 甲方张×× 乙方万××,陈××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上海市通南路**弄**号***室房屋,该房评估价为157万,如产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6.65,应交10440元,如不产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乙方应让出百分之50,即五万五千元整,(以5.5万为准),上述五万五千元,应当在进窗口交易结束后当日支付,否则乙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九条责任 甲方张××签字 乙方万××陈××签字 2013.9.24.
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名义 让我对象签了份委托办理的协议 没有我的签字 有效
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名义 让我对象签了份委托办理的协议 没有我的签字 协议里面有对我们不利的条款 好像是放弃未办出房产证这段时间的违约金之类的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么 是不是需要我们俩个的签字才有效 先谢谢了
养父母和养子(女)在协议上书上写明解除养子(女)关系,并不负责今后的养老费用,双方经同意签字,该协议
养父母和养子(女)在协议上书上写明解除养子(女)关系,养子(女)不要家产并不负责今后养父母的养老费用,双方经同意签字,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方先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的诉讼,对方同意解除但不同意赔偿,双方有庭审笔录签字,撤诉后合同是否解除?
我于2012年7月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房屋属于央产房,权属单位不同卖,合同无法履行;我于2013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一是判令解除合同二是判令赔偿定金、中介费、房屋上涨差价损失等,庭审期间对方当庭同意解除合同,同意返还定金,否认其他赔偿项目,并同时表示如果房屋能够网签,他同意履行合同,以上都有双方签字的
请问车辆买卖交易合同只有双方签字没有任何公章,如果出现法律问题在法律上这种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
请问车辆买卖交易合同只有双方签字没有任何公章,如果出现法律问题在法律上这种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法律认可吗?我是山东淄博的,谢谢
80年代置换土地有协议 有双方签字,又有中间人签字有效吗?双方使用了换来的土地30年后一家说不换了,
80年代置换土地有协议 有双方签字,又有中间人签字有效吗?双方使用了换来的土地30年后一家说不换了,要拿回去,或要加钱,怎么办?
我和朋友商量在他的店内销售产品,然后给他提成,怕生意好后,他要独自销售,所以双方签了协议,想问下这份协议有效吗
由于需要与外地的一客户签订合同,不便再跑一趟去拿合同,我让对方给我发一份合同传真,发过的传真有效吗?这份传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