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政府规定给我涨底薪,但是却把我的津贴减少了,我是去年十二月份签的合同,工资是底薪1500和津贴300综合1800。现在是底薪1530和津贴270综合还是1800。公司这样算违法吗?我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 公司还强制给我调动部门,我不同意公司就不让我上班,让我去培训室五天八小时。
我本来是提交了辞职报告到11月15号的,结果因为个人原因10.18号让同事帮忙代领了9月份的工资就自动离职没去上班了,现在公司不上同事把工资给我,让我自己去领,然后办理离职手续,我应该怎么办?
我于2012年进入现在的公司,公司第一个月试用期时未给交纳社保,试用期过后交纳的三险。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每年一签,1月1日签到12月31日 ,每个月扣15%的工资做为风险金,每年的一月底发放,如果工作不到合同期满,公司就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风险金一分钱都不发放给员工。 我入司时应聘的是办公室内勤,现在公司
现在公司以没按正常离职程序离职,不给于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打卡记录的
现在公司以没按正常离职程序离职,不给于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打卡记录的!
现在公司以没按正常离职程序离职,不给于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打卡记录的
现在公司以没按正常离职程序离职,不给于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打卡记录的!
公司以辞职不满一个月为由,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工资,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鞋厂上班,因个人原因于本月二十号递交辞职申请,想在月底离职,公司以辞职不满一个月为由,扣除我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是否合理合法?所不合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今年2月18号进入一家装饰公司的,与4月28号离职。当时交接的时候发公司的资料什么都给公司了,没有保留,而且公司一没签劳动合同,二不记考勤打卡,三也木发工作服。当时交接完之后老板说得蛮好的一个星期之后先给我发一半,一个月之后剩下的再全部给我。结果一个星期之后打电话,电话不接,快到一个月的时候再打电话结果
我在于2013.12.2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000元。公司因土地问题到现在一直没开工,在今年5月29日,部门负责人找我谈:公司目前没事做,让我放假到11月份工地开工后再来上班,工资发到5月31日,放假期间不发工资。我提出两个条件:1、放假可以,但要发生活费、缴纳社保。2、按合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