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和我奶婚后共有两处房产,房产证名字一个为我爷,一个为我奶,四个儿女。06年和12年我爷和我父亲过世了,都没有遗嘱。之前我奶一直是我家照顾,但我奶和其他子女对我妈不好,他们都想争家里遗产。目前我奶想以平分的方式处置房产,同时轮流履行赡养义务。由于怕我妈妈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以及其他子女煽动我奶共同算计我妈的情况发生,特咨询几个问题。 1、这两个房子我奶有权处置的比例是不是都是60%? 2、我家这种情况应该进行什么公证?赠予公证还是遗嘱公证? 3、如果是赠予公证,公证后是否能修改?修改后再进行公证时是否需要子女同意?如果不能改或者我们不同意,我奶是否能够在进行一次 遗嘱公证,后立的遗嘱公证的效力高于先进行的房产公证? 4、如果进行遗嘱公证?是不是可以随便修改在公证?修改后公证是否需要子女同意? 由于其他子女的不仁不义,煽动我奶共同算计我妈的情况很有可能发生,因此恳请各位帮我想想办法。在不能过户的情况下如何能使此事公正,再次谢谢各位。
您好,我的配偶去世了,他的父母要求我给他们买房子,说是可以立遗嘱将来房产继承人是我,我知道遗嘱以最终遗嘱为准,所以想要知道如果将遗嘱公证是否有效力? 但是将来他们反悔了是否可以修改公证呢?我怎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呢 他们不同意写我的名字,只能写他们的名字,还有什么办法能保障我的继承权呢
他与他老婆分居已经10年了,但对方一直不离婚!他想把他的财产公证给我,请问我们没法办结婚证,这样的遗嘱公证有法律效应吗?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应
遗嘱公证后又有一个自书遗嘱,请问哪个遗嘱法律效力大?即自书遗嘱的时间晚于公证遗嘱,以哪个为准?
遗嘱公证后又有一个自书遗嘱,请问哪个遗嘱法律效力大?即自书遗嘱的时间晚于公证遗嘱,以哪个为准?
您好!A与B为夫妻,共同拥有一套住房。现在A去世了,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上面写道整套房屋全部由C继承。请问这份遗嘱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有效,即可以认定A名下的房产份额由C继承?
父母在公证处做了一份遗嘱公证,之后一段时间又通过几名见证人代书重新立了遗嘱,没有到公证处修改或重新立遗嘱,这两个遗嘱哪个更具法律效力?是以后立的遗嘱为准还是公证遗嘱为准?
老人名下有一套房改福利房,在2011年老人留下手书遗嘱,把他名下部分留给外孙女继承,现在要过户此套房产,此遗嘱是否有效!!
爷爷去世,奶奶做遗嘱把全家遗产进行分割,兄弟4人中3人签字同意,另一个当时没在场,后来另签一份同意按此遗嘱进行分家。 奶奶去世后要求按此遗嘱分家,但兄弟中有两人反悔。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此遗嘱订立时奶奶无权分割爷爷的财产,只能处理自己的部分。请问兄弟几个已经签字的遗嘱是否有效?能否认为这一份遗嘱同时表
关于遗产继承,有公证过的遗嘱,对方处理遗产需要我方签字的相关问题?
前提:老公的爷爷临去世前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第三任老伴(没有子女),我公公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个后老伴把遗嘱也公正了,我公公没有争财产的意思,尊重爷爷立下的遗嘱。现在后老伴要将房产变卖,需要我公公的签字,由于本身遗产没有我公公的份额,再加上去对方的城市签字需要一笔路费。因此我公公一直没有去签字,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