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民事赔偿执行案在什么情况下能结案?在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情况下,能结案吗?法院是否能擅自结案?还有被执行人是一个成年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和无执行能力等同吗?面对那些有意规避执行,但法院却又调查没有银行存款及能执行的财产,这时候该怎么办?难道就只能等吗,被执行人就一直这样拖延时间,判决书岂不成了法律白条?是否构成妨害司法罪?能否追加被执行主体或者采取监狱代偿的方式?请律师指点,不胜感激。
双方多是独子,现以生育2个小孩。但其中一个已被断定是肢体2级伤残,完全不能自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可否再生育第三胎?
我是一名西藏的行政人员,工龄六年。由于身体和家庭的某些因素使得工作力不从心,因此,想暂时停薪留职。咨询下公务员通常具备什么条件下才可以停薪留职!!谢谢!
我和她因为家里人介绍没有过多的接触就结婚了,但是结婚不到一个月因为性格不和,她总是不理不睬,后来直接搬回娘家住了,结婚半年却分居五个月,协议离婚她不同意,非得上法庭,这种情况法院上法庭可以直接判离婚吗?不想这样拖下去,对双方都不好,可以尽快解决吗?
我大哥前些日子被3人打成重伤,颅骨粉碎性骨折,昏迷10多天,当时3个人被抓起来,现在一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请问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