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总部在湖北。现在北京有家分公司,也可以说是办事处。总部那边是有营业执照的,但是分公司这边的执照领导说正在办理。所以就一直拖着我不给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如果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其将保险补上。但是公司只在湖北有执照,是不是要到湖北去上?这样会不会很麻烦? 2、如果公
我弟弟因犯罪被抓,公司说我没有正常离职没有交接工资,暂缓发工资?弟弟被判几年还不清楚,但至少3年,难道等我出来交接完工作再发我ma ?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你好!麻烦您。公司新设合并的注册号和成立日期都是新的吗?吸收合并的情况如何,注册号和成立日期是吸收方的吗?用什么有效办法,使公司的注册号变更和成立日期变更呢,我想把原来的公司变成新公司,如何处理才好呢,麻烦了。谢谢
朋友开了家公司,已运转五年,应该是亏损状态,现在想让我出资共同管理公司,资金如何算,之前他投入的亏损完了,还能算投资比例分配股份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厦门一个厂里上班,做了四个多月老板还不肯发工资,现在已经辞职一个月了也不见他发工资(未签署劳动合同),请问一下我还能找他哪会工资吗
公司今天发了邮件给我,关键内容是:由于在职期间经常迟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决定不续签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大概就这样,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现在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她要我签这份通知,我不签。 1,我是有迟到,公司的规章制度写着一个月累计迟到10次以上属严重违反纪律,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解除
本人所在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内强制轮休。在结算工资时,把平时加班的时间调整到轮休时间补我们的出勤率,加班的工资是平时的1.5倍,这样的话我们劳动者不是吃亏了吗?问公司有关人员,他们说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出勤率,说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请问这劳动法是不是真是这样规定的?公司有没有存在欺骗和违反劳动法?还有我们平时
我公司由于经营困难,已经不能维持,现公司要求我们将劳动合同改签到一个新公司名下,合同上约定:1、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公司工龄,2、原公司未履行完成的应付工资、应付考核薪酬、社保等均由新公司延续履行;这种劳动合同的改签能维护我们的利益吗?这种约定合规合法吗?,这个新公司是在正常运作的
公司发展后,在外省成立项目部,涉及到在当地招聘工人,但是针对工人入职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公司决定给外地员工签订劳务协议,不上各项保险,针对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我们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您好,请问下,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扫描件传给其他人,对我公司有什么风险? 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经常会要求提交,不知道有没有风险,居心不良的人,拿我们的证件扫描件,能不能做侵犯公司利益的事?如果有,这种情况该如何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