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上社保的问题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严格来说 你5月离职 单位可以办理减员 所以无需缴纳的 如果没有办理减员 你可以要求其缴纳 否则 可以去单位所在的 社保中心投诉
你好,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你好,建议你劳动仲裁。
你好,要求补交或者补偿。
你好,可要求补交至你离职之日的保险费,协商不成你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交。
你好,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于用人单位在用工初期未缴纳社会保险,之后的某段时间开始为劳动者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仲裁时效应当自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