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过世后,留有二房,在上栗街上价值120万三层的一栋,[我一直在此长大,从小父母长期分居,长年说离婚,三子女也分开,长年见不着面,从小我跟母亲长大住上栗房子,弟和妹跟父亲长大住九江房]。 在九江,有价值20万的旧房一夽,[弟和妹在九江房长大,参加工作后,看母经商挣了钱,才回上栗。父去世后,九江房一直属于母名下]。 我因生重病,母说囗头遗嘱时,我没在跟前,[弟妺在跟前,无其它证人,母此时己完全靠呼吸机才活着,几乎无法讲话]。死前几天和死后,我问过妹,母留下什么遗嘱沒有,妹说没有。死后一个星期,妹才说有口头遗嘱,死后一个月,妹又冒出一张书面遗嘱,至今我沒看到这张纸,只听妹说。[妹职业出纳]。 他们两人说出的遗嘱,120万的房子,他们两人平分,我居然沒份[母死前半年己说过,120万的房子其中一层给我,九江房分三分之一给我]。九江房三人分。这样弟妹两人分了130万房产,我只分到值10万的房权。 此囗头遗嘱,亊后才知母亲迷糊时,妹控制她想法,把上栗我该分的一层,换成九江房,本来分三分之一,变成二分之一,比原来只多六分之一,价值30多万的一层楼,变成只多六分之一[值3万的九江房权]。 请律师分析一下,这是种什么情況。
母亲属再婚之前生有二子,与父亲婚后生的我(独子),但因父母年迈,慎重考虑后想将所有房产(农村宅基地无产权证明),财产遗赠给我,父亲担心两个哥哥来争夺财产,请问他们有没有权利争夺财产?
我爸有四兄妹,房屋是奶奶单位上留下来的房改房,原本家里还有奶奶、爷爷、姥爹,我爷爷于95年病逝,家中只剩奶奶和姥爹生活。当时姥爹90多岁,奶奶在楼下做生意,家里没人照顾,奶奶找到我爸要我们全家搬到家中住,好照顾她们,我们家搬来不久姥爹不小心,脚摔伤了,全靠我妈妈和我奶奶照顾了三年,我的叔叔伯伯姑姑3个无
我爷爷奶奶去世后,农村留有一处房产,现在面临拆迁,我父亲已经去世,我父亲有姊妹5个,我姑姑们要跟我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请问,我能分到这个房子的多少?
外公外婆去世,留有一房屋,一直是我母亲居住,现在我舅舅要求分割遗产,让我母亲搬出去,但我母亲独身且无其他房产,请问她是否可以凭借一半的房屋继承权而继续居住在内呢?
你好,在93年,我家曾在自己家隔壁盖了间40平方的农村自建房给家里的老人住,此自建房曾以老人名字去上报审批,但未批下来。现村里拆迁,这40平方是有赔偿的。老人都已经过世,现自家兄弟要来分这40平方。 请问:1.这40平方的农村自建房赔偿是否只归我一人所有? 2.自家兄弟是否有权来分这40平方? 3.自家兄
爷爷去世留下房产2套,婆婆还健在。3子女,大哥,二哥,三妹。三妹是聋哑人。现在大儿,二儿子要求分割爷爷房产。婆婆的意思其中一套小房子70平方给予三妹。大房子160平方给大哥二哥。可大哥 二哥不同意,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请教我
母亲已去世,留下房产两套,户名是父亲的,父亲已将其中一套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掉,卖了52万,但没过户。在继承房产时,父亲说我和弟弟各占遗产的六分之一,但是评估公司评了41万,父亲是按41万分,我不认可,我能起诉评估公司吗?我有优先购买权吗?我能要求按评估价购买吗?
解放前夕,祖父母在生前将一处祖遗房产赠与我父亲,并于1949年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了。解放后,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以我父亲的名字对该房屋予以确权、登记,并以我父亲的名字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后来祖父母、父亲、姑姑相继去世。现父亲的外甥以该房未分割、以代位继承已去世的其母的继承份额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分家析产
解放前夕,祖父母在生前将一处祖遗房产赠与我父亲,并于1949年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了。解放后,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以我父亲的名字对该房屋予以确权、登记,并以我父亲的名字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后来祖父母、父亲、姑姑相继去世。现父亲的外甥以该房未分割、以代位继承已去世的其母的继承份额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分家析产
老人今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儿子一直和老人居住但并未抚养老人,三女儿与老人共同生活8年并一直抚养老人饮食起居,现在共同商议买房分割遗产,现在二儿子要求索取房产二分之一并额外要求索要其余一半4分之一房产,这样合法吗?二儿子一直并未抚养老人但一直共同生活,一直是三女儿抚养老人起居,根据继承法共同生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