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内地户口,未婚生育一孩的,且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男方为深圳户口的,还需要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我07年未婚生育了一个小孩,现在也还没有领结婚证,想给小孩上户口,计生部门说要交社会抚养费19000,我觉得太多了怀疑他们在乱收费,我是农业户口的
95年我与妻子到外地打工并生了一个女儿 在老家已经生了一个儿子. 由于长期在外所以一直拖到2002年才会老家把女儿的户口上了, 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没有收到计划生育部门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 所以一直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 请问专家 如果现在计划生育部门发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我应该缴纳多少呢? 是按新生二胎依
本人城镇户口,于1999年育有一女,后于2007年又育有一子,现均已上户口,请问社会抚养费有到哪个部门交,要交多少。
问 题: 你好,我想资询一下,我是信丰正平镇的农村户口,我老公是信丰县非农村户口,我老公当时是因读书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后来出社会工作了觉得户口空挂在哪里很想迁回农村,去迁不了,有没有什么法规条律限制的?因为这样我们生了第一胎小孩已经5岁了,超生了一胎,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因一方户口是非农,征收的费用比一
对于外地出生的,我镇没能掌握其出生证据,难以对其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和采取节育措施。3、对于未婚生育的,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 计生办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您好!我是一名教师,因2009年生育了二胎,按照当时村最高标准征收了4000元社会抚养费,(因为我居住在农村),并开了社会抚养费正规收据,且当时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会计都签名证明已结清.可现在镇计生办以我罚款太少再次向我征收社会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一方是农村务农,一方是事业在编人员,社会抚养费已经在2005年由乡计生办收过,开有发票.现在县计生委又以没有交够为由要再次交,合法吗
非婚同居生育一子(男孩),结婚可以特批。女方生育孩子后不明去向(带着孩子),男方(有配偶情况下,与女方同居怀孕后,并与原配夫人(不能生育,已领养女儿)离婚)。 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准备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因找不到女方,缺少证据,可否立案(男方承认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