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通知)一定要法院才可以采取吗?一般民事主体可否自行采用登报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在其它方式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
一审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裁定书〉》公告送达费用,这个公告费是一审法院先垫付还是由债权人先垫付
2。如果叫债权人先垫付,那法律条文是什么? 3。有些法院门前的“公告栏”会贴法院打印出来的公告,是不是采取这样“送达”呢? 请回答3问。感谢! 请注意:这不是原告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一审法院还没向债务人发出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中院退回《〈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 请回答3问。感谢
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男方经征求女方意见,均同意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由男方提起诉讼。此种情形法院是否判决离婚? 另外,根据女方手机的通话详单(电话和短信),女方前期与一名已婚的多年来一直追求她的男子保持密切联系(感情不合甚至提出离婚的直接原因,有的通话时长到1个半小时
今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方骨折,10月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对方赔付八万元,但对方于8月份就夫妻协议离婚,房产给了妻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称对方无财产可执行,要我继续等,请问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前妻的房产吗?请各位高人帮帮. 问题是对方离婚后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他一无所有,法院无法执行,可以告
今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方骨折,10月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对方赔付八万元,但对方于8月份就夫妻协议离婚,房产给了妻子,问题是对方离婚后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他一无所有,法院无法执行,可以告他财产转移吗?可以申请法院冻结着套房子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前妻的财产吗?请各位高人
基层法院已经向债权人发了受理破产案件的通知书(收到到今有一个月时间了) 及通知了指定的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还差几天也有一个月时间了), 就是说不存在重整的问题及债务人确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前提下),基层法院现在超过了法律期限(请参照如下法条)没有公告及也没有送达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裁定书给债
我们于今年4月在浙江宁波登记。我原籍浙江金华,后因读大学原因,将户籍转到宁波,现在已经回到金华工作一年多,户籍还在宁波。她是湖南人,户籍在老家湖南。现在在上海工作一个月。现在两人间出现了感情问题。目前,无财产,小孩子抚养问题。 她可以在湖南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