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逆行 但在正面有来车时 已经停下来了 却被 撞上 我朋友受伤比较严重 对方轻微受伤 (对方电动 车是载人的 但在事后处理 报交警时只报一个人) 事 发地点是在桥的旁边人行道上 (平常也是很多电动车 逆行的) 对方还要求我朋友赔 我想请问下 这责任怎 么分配 难道逆行车都可以撞的吗这道理也说不过去 ,撞伤后双方费用都是逆行车负的吗
我骑电动车逆行被一台从道口出来的捷达车横着撞倒了,电瓶车撞坏了!我的大腿膝盖碰破皮了!请问谁负主要责任!
我的摩托车是顺行电动车逆行。在我顺行的时候电动车在我车前面突然拐弯。导致撞车。。我的车甩到的逆行道,他的电动车在马路中间,她的电动车是旧的。。车主叫我买新的。医药费叫我自己负。。我的手也受伤了。案法现场也没有了。想问应该怎么样处理。。想咨询下
我被逆行的电动车撞破双膝,交警现在扣了人,身份目前没有查明,肇事者也没带钱。交警让我自己去医院检查,后拿票据去交警处申报。皮外伤简单处理了下,拍片骨头没事,但软组织疼痛,我还想拍核磁共振看下关节软组织怎样?但需到大医院去。目前这些费用都需我先付,担心肇事者不付。请教接下来我如何索要医疗费及其赔偿等?
车在左转弯十字路口时与逆行电动车相撞,对方骑电动的人当时鼻子撞坏,住院花了3000多,我机动车全部承担费用,交警处理事故现场后认定我机动车无责任,但出于对弱者保护要求机动车承担40%的责任,对方已这个弱者为由,继续要求我机动车在未报保险前先在支付5000元,我该如何处理?
车在左转弯十字路口时与逆行电动车相撞,对方骑电动的人当时鼻子撞坏,住院花了3000多,我机动车全部承担费用,交警处理事故现场后认定我机动车无责任,但出于对弱者保护要求机动车承担40%的责任,对方已这个弱者为由,继续要求我机动车在未报保险前先在支付5000元,我该如何处理?
2010年10月21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我在北辰税务局右边的岔道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50多岁的男性撞倒,当时以为是我撞得他,可第二天我看车前面的时候从车牌到左保险杠有明显擦痕,我个人认为当时我制动以后是他撞上了我的车。当时紧张没有报警指示怕人出什么状况,所以就开车载他去了北辰医院,找了像左脚第4根脚骨有点
(时间是晚上八点左右 )我骑电动车刚过十字路口(走在斑马线时,对面的灯是绿色),刚过行人道上,就被一辆车撞上, (他们说我是逆行, 可是我刚过十字路口还没有来到急到那边 (开车人是在人行道上行驶,而且他还喝有酒, (在交警那里得知他酒精度在30以上,)他应负 大多责任,(我现在在医院,观察,也没有住院
我骑着两轮助力车在光明路(光明桥南头)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在光明桥南边的小路由西向东上光明路,当时那个人是逆行在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没走几米突然由西向东横过光明路,因事发突然,造成两车相撞。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呀!我也有驾照,车上的大票也全,双方也都没有什么伤,可是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