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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撞了

车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撞了 2010年10月21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我在北辰税务局右边的岔道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50多岁的男性撞倒,当时以为是我撞得他,可第二天我看车前面的时候从车牌到左保险杠有明显擦痕,我个人认为当时我制动以后是他撞上了我的车。当时紧张没有报警指示怕人出什么状况,所以就开车载他去了北辰医院,找了像左脚第4根脚骨有点骨裂。之后他想私了像我所要误工费8400元之高。可我想知道,我到底有什么责任没?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tz4752(天津)
提问时间:2010-10-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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