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們公司從今年3月份合並到別人公司名下,去年我們簽的合同(合同到2011年12月30日止)都是以原公司的名稱簽的,現在公司要求我們更簽,把合同上面的名字改成合並後的名稱,這樣的話是否可以?如不想簽能不能針對這方面要求公司賠償? 2、合並後公司人員精減,如果被公司裁員,可以要求賠償幾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進公司日期2004年11月)? 3、今年年底到合同到期的人員,如自己不想續簽,有無經濟補償金
两年前入职学历失真,合同三年半,如公司以此解约,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本人目前怀孕5个多月
我与公司是派遣合同,两年前入职学历失真,现在公司核查发现,提出内部处理,结果待定。用工合同三年半,如果公司因此提前解约,我可以根据什么依据得到补偿金?另外,我目前已怀孕5个多月,公司是否无权解约?如果这种情况下解约,补偿金如何计算,有哪方面法律依据,烦请各位楼主赐教!
公司不给员工驻外补助,是否可以辞职,只是与劳务公司签了合同,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公司不给员工驻外补助,是否可以辞职,只是与劳务公司签了合同,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六年,而与我们签的合同并不是我们公司,而是其他劳动服务公司,并且数次更改劳动服务公司,我们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对我们工人有什么不利的影响。谢谢!
公司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并签了协议,协议上赔偿的金额和劳动法标准不符,是否可以认定协议书无效,重新申
您好,今年7月31日,我老公的公司提前终止了合同,并让他们都签订了协议书,但是我们事后查劳动法才发现,协议书上面赔偿款的金额并不符合劳动法赔偿标准,而且协议书上面写我老公是08年1月在公司工作的,工作年限是2年,但是事实上,我老公是03年1月1日就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合同是08年才开始签订的)。是否可以认定协议书
我于2007年11月22日进入公司,2009年9月1号辞工。于2009年10月5号公司召回,继续在原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可以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吗? 问题是我从2009年10月5号回原公司上班后,公司到2010年9月8号一直没有找我签署新的劳动合同,2010年9月9号公司以原公司撤销为理由要我重新签署劳动合同。 请问;以前的劳动合同怎么算?是从
我是在两年前在天业电石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面因为裁员考试我被刷掉了,后来上班跟正常的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工资却只有800/月,公司不管吃住 初去生活费住宿费一个月也就没有什么了,一直持续了3个月,我 是在有点受不了了,就去辞职班长主任同意了经理没有同意,一气之下我就擅自离职不干了 最近想起自己的资料还在那里放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