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子宫切除手术,平时工资总额3300元,休假2个月,本人工龄28年,在病假期间单位只给开680元,我是在银行工作,请问我这符合劳动法吗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 看看: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实际上”企业规定都是每天8小时,5天应该是40 小时
是这样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和同事纠纷被打入院出院后我给公司放出示了医院的住院证明要求请病假时候发工资的时候他都给我算成了事假的这样合理吗
肝癌医疗期内,公司不按本人基本工资计算每个月工资,只按当地最低工资发可以吗?不交公积金可以吗?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合同里有规定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有效吗?病假公司规定12天80%。超出的医疗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80%,规定有效吗? (都没有好心人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