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生子,现在已经5岁(随男方父母生活)于2012年登记领证。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会怎么判。另外夫妻共同按揭了套房,首付共同出资。按揭15年刚还一年。
婚前彩礼是否归还,嫁妆(当时是给的钱)是否归还。孩子抚养费用如何计算。
“夫妻共有自住房一座,协议离婚后约定房产权权归男方与女儿所有,因该房产目前尚在装修贷款期,女儿也未成年。因此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在还贷期满一个月内办理,男方须主动通知女方代女儿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贷款期间男方继续居住该房产,如男方再婚,则需变卖该房产,卖房款由男方和女儿
结婚后买的房子,但是当时为了规避政策,所以登记在他爸爸名下,也没有什么协议之类的,那现在离婚的话,这套房子可以分割吗?
准备结婚前我自己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贷款还没还完,这个是不是不管结不结婚都算我个人的财产了吧,个人财产时怎么认定的呢?离婚的话,会怎么分割?
婚前由一方父母支付了该房的首付,婚后也由该父母继续支付的该房房贷,并留有首付及房贷都有支付记录.小两口从未支付过房贷,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对房产进行财产分配吗? 房产证上名字为男方的,不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