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建造房屋并出售,我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是其他市的农村户口,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如果涉及房屋出现拆迁等情况,我无法居住,我能按照合同内的条款按比例获得赔偿吗? 这样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吗?
这是这份转让协议的内容 房屋产权和宅基地转让产权协议 甲方:房主之女 乙方:买主甲,买主乙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街的门面及住房产权及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 .............. 二,转让价格 ..........(合计八万三仟) 三。其它事项 1.甲
九六年,我父亲经我二姑介绍花费五千元购买了我大姑的房屋基地,未签署买卖合约,房屋收据由我大姑保管,十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我们房屋面临拆迁,需要补签买卖合同,我大姑以收据丢失为由,开始时同我父亲索要五万元赔偿款,后又改变主意,由他儿子出面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这里注明一点,1.房屋基地现登记名为我大姑儿子的。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我想转让个饭店,但是与房东谈合同内容时房东说没有房产证(地点在北京老君堂,原为工厂,现在改造成房屋),并且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拿出,因为是在村子里想去村委会查看下,想咨询下怎么查看东西,都要看哪些东西能证明房子是房东的呢,如没有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们赢需要什么作为保证来保护我们的自身权益
您好,我最近买了套房子,由于我们这是农村,当初建房时都没有房产证什么的,只有政发票。现在我买的这套房子也是这样,公正处也因这样无法公正,现在只有买卖合同,请问,这样行吗。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吗
两位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块宅基地,上面有6间房,老人有两个儿子A、B,三个女儿,老人活着的时候是由兄弟俩共同养老送终的,所有医药费生活费到后来的丧葬费每年祭日费用都是兄弟二人均分,三个女儿只是在老人活着的时候每年回去一到两次看望老人,现在兄弟二人因为老人留下来的院子如何分配发生了争执,本来三位女儿是放弃继
关于宅基地房屋的买卖20余年且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合同,对方反悔怎么办
20年前父母买下了亲戚家的一处宅基地房屋,当初没有签合同,对方答应要写一份承诺书至今未得。如今我以我和儿子的名义批下了一处宅基地后,他们用花言巧语来骗我们同意他们来建造,事后房屋已建成却提出要一处地基归属于他们。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请法律专家来为我解答一下,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