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仙马村的村民,有村民合法审批8亩工业用地,村党支部书记在该村民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分割出近1000平方,建造一栋独立的私人豪宅。该村民剩下的其他土地用围墙围起来形成另外的一个厂区,两个建造物中间有一条14米宽的道路隔开。近期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村干部未批未征私卖农田土地近100亩、向村民预收地皮款近400万元,其中包括这项“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侵占村民土地”。案件调查后区纪委确认土地确实是村民工业用地范围内,但是纪委称这是属于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他们之间有签订土地转让合约不列入违纪范围不做处分。我们认为该土地是村民合法征用的工业用地,不管村书记建造私人住宅所使用的土地是向村民购买或是利用职权无偿侵占、还是村民馈赠给他使用,书记都存在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就算没有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至少是存在违纪行为必须列入“立案”范围和其他问题一并做党纪处分。理由是党支部书记在明知道该土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还违法分割土地建造私人住宅存在明显的故意。不知道我们的主张是否正确,具体有哪些相应的条例、法规、法律支持,还是还有其他更好的说法来惩治贪官?请赐教,谢谢!
如果丈夫出轨 离婚后 能否拿到财产的一半 房子是他贷款买的 是否可以拿到分割的权利
如果丈夫出轨 离婚后 能否拿到财产的一半 房子是他贷款买的 是否可以拿到分割的权利
急。农村公共用地改造是否可以被村干部,(包括照顾形式)卖给非本地村民(户口已牵出)做宅基地建私房。本
我家农村户口是独生子女的现房朝南2间。房子围墙西边原本属于公共用地是厕所20平方左右,现在国家有文件规定厕所要跟居民住房要保持距离,所以要拆。现在这地已闲置,上段时间这地被村干部卖给隔壁邻居非本地村民改造小屋,(小屋是否有标准高度)也就是我家正面围墙西边造房(跟我家出入口同方向)。现已快造好(朝西房就
婚前个人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婚后的房贷也都是由我父母在还,我爱人是否可以分割?
婚前个人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为我的名字。婚后的房贷也都是由我父母在还,请问此处房产我爱人也可以分割吗?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家庭个体有限公司,在工商局有注册,我老公的爸爸是董事长,下设的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是我老公,而且始终是我和老公在经营,10几年了,也是我们婚后成立的,现在要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割公司这十几年的经营收入,总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只是分公司有业务,而且是我和老公一直在经营。 公司没有我们的股份..法人只有一个
我有一快地皮,性质是工业用地,我想建房自己居住,能行吗,今后能不能办到房产证? 我这块地皮在主要街道边上,原来一起批下来的相邻地皮现在都已经建成门面住宅好多年了,我这块地皮因为官司的原因最近才判下来,刚去办好了土地手续,但是土地证上的性质是写的工业用地,我现在想建房自己居住,是不是需要把土地性质变更
如果有关单位擅自将部分“用于办公用途的无偿划拨土地”用于建设员工住宅(无房产证),这样的住房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后国家收回是否有相关赔偿,如果再转让买进是否依然受法律保护,享受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