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月份我与甲某(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一车间,该车间为甲某公司(甲某为该公司的法人)的一个下属车间。当时在合作协议里约定我担任该车间的经理,负责车间管理事务,没有提到薪金。 我太太同时与我来到公司该车间负责管理内务。我俩进来没有再签其它的劳动合同(其实公司也没有给任何员工签劳动合同)。我太太于07年9月至08年1月休产假,08年2月重新回来上班。 08年4月份始公司为我夫妇购买社会保险,直至09年1月。 到08年12月份,车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们夫妇提出撤资,甲某不同意,之后就以我们夫妇俩未上班为由拒发12月至09年1月份工资,迫使我们不来上班,想以我们擅离职首为由要求我们赔偿车间损失,从而达到占有我们投资款的目的。但事实是在公司我们俩的卡根本一直打不了卡,包括甲某夫妇的卡也不用打,但我们夫妇有上班所签的单据及日报表为证。 09年2月份我们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甲某公司:1、补发我夫妇08年12月及09年1月份上班期间工资;2、补偿08年未签合同12个月的工资;3、补发我太太07年9-12月、08年1月份产期工资;4、补交07年5月至08年3月份社保。 09年3月11日开庭。没想甲某代理人在仲裁庭上一一反驳我们的上诉请求: 第1点辨解说我们虽然持有该公司工卡,但没有打卡,硬说我们没有上班。事实上我们有当月上班时的手工考勤,所签单据及每日生产日报表为证,可他方认为这些东西没有时效性可以事后补签。 第2点辨解说有我跟甲某签的合作协议,无需再签劳动合同,而且我太太虽未在协议上签字,但作为我合法妻子,也是投资人,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就等于劳动合同。 第3点辨解说我太太休产假期间她的工作是我们自己安排的一个亲戚来做,那亲戚已经代替领了那份工资,我太太没有权力再领。 第4点辨解说08年5月份那时是我们自己说不要买社保,到08年4月才说要买的。还说我们没有提供07年5月至08年3月份没有交社保的资料。但事实是我们根本没有叫公司不要给我们买社保。 在仲裁庭上,仲裁员只听完甲某代理人的辨解,并没有给机会我们反驳他,后来就叫我们签开庭纪录,说到时等裁决书。 现请问:要多久会有裁决结果,仲裁员会根据他们的一面之词辨决吗? 我们的那几点上诉请求合理吗,胜诉机会大不大? 如果不满裁决,再上诉要发生多少费用呢? 这份裁决对我们以后进行的经济纠纷能起很大的作用。 急!!!望专业人士/好心人帮忙解答! 谢谢!
我单位是一个在民管局下成立的社会组织,协会本身没有些财产,劳动仲裁后胜诉了,单位不支付,这样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会又没有财产该怎么办? 那是不是我拿不到工资,就这样天天的等下去吗? 其中协会的注册资本是3万,法人代表自身是有很多的财产的
2009年6月8日晚向老总请假五天,即自2009年6月9号起请假回临沂老家,但在家里因手机丢失还有处理助学贷款的还款事宜未能够即时向公司请假。2009年6月21日回青岛,6月22日开始上班,公司以本人旷工为由,开始停缴本人6月份的保险,并在发放六月份的工资时,以每天40元的旷工费用在工资中扣除。之后,公司说要为本人补缴保险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从2009年5月22日在辽宁省的一家私人酒店工作,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劳动合同与保险。酒店拖欠了我2010年的1月,2月,3月的工资没给,(我的工资每个月5000元rmb),而且这个期间我还了解到了这家经营中的酒店因为消防未通过的原因至今没有营业许可证。因为拖欠工资,我与今年3月28号不辞而别了。我现在手里
我和公司的劳动仲裁案胜诉了,本来证据就摆在眼前,根本是百分百的胜诉,其实他上诉只是拖时间而已。因为我工作的时候没有签合同和买社保,我有工作证明卡,仲裁的时候我还要求补回加班费,只是对方律师很精明,欺负我们普通人,说我的1600底薪已经包括加班费,是月薪制。本来我仲裁要求是赔总额3.2万,现在判下来了只有1.7
您好!我2008年9月进入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于2010年2月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当时同意。由于公司不正规没签过劳动合同,上下班也没打卡,离职后公司还欠我6000元工资,后多次向该老板索要都以没钱拖着,这期间打了一张有老板签名的欠条,但未注明欠的是工资。2010年7月初向劳动局申述,经劳动局调解老板答应于8月10号结清我的
以下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与##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 特此证明 (本人于公司无任何经济保险等纠纷) 括号的这句话使他们要我们自己加上去的。 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请问这样的证明是不是说我在徐找公司要任何经济
我于2008年7月1日到公司上班,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工资为800元/月,转正后工资1200元/月,合同期三年。可是,试用期满后,当我多次请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始终借故拖延试用期。 直至2009年4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合同,合同期才一年,从4月份开始,工资改为1200/月,但是,这份合同却没给我。 此后,20
您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些事情。我于今年3月份在一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班,从五月份开始老板就一直没给我们开工资,总是说没有回款,我多次找老板借,但是总是借的不多,9月份我向老板借支1700,他却给我500,说没钱。十一期间告到了劳动仲裁,于11月三号开庭,但是刚收到我们老板的答辩书。写的自己没有钱,写了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又上诉 ,那这期间判决工资,社保 是否可以要滞纳金
8月我劳动仲裁胜诉后 ,裁决公司赔偿工资6000多,社保1000多,他们不服上诉,现在11月法院又开庭受理,对于案件我想应该可以胜诉。但是原本7月的工资 拖到现在,及时胜诉也是11月发。是否可以要求法官对公司进行要求支付滞纳金,如果可以是否有法规支持,痛恨这些拖欠工资的公司,判决了还上述拖延时间。
被申请人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补缴申请人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的养老、失业保险费,期间利息由被申请人承担: 就是这一条我不是太明白: 1、我自己是没有社保卡的.自从把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就没有在单位上班了.单位会给我去办理社保并补缴社保费嘛? 2、被申请人要承担的期间利息是不是也包括社保中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