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事情,昨天我和我媳妇去拍婚纱照,造型师不小心用电热棒把我媳妇的脸烫伤了,去医院看了,说是浅二度烫伤,在脸颊的位置,长2CM,宽0.5CM, 大夫说有可能留疤或者不留疤也会有色素沉着,这样的话,我该如何要求当事人进行进行赔偿呢?有没有具体的数额?什么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个具体的金额如何计算?现在过了一个多星期了,烫伤的地方已经好了,但是留下一个一个黄豆大小的红色圆点在脸上,我们索要10000元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一共这些,但是当事人不同意,说要是起诉就随便我们,态度不好,而且我们已经找过报社的记者去了,记者了解情况后,跟我们说以他的经验来看,就算起诉也得不到这么多的赔偿?我想问一下,难道我媳妇就这样白烫了吗?这罪就白遭了吗?当事人的意思只想赔偿误工费,其他的精神损失赔偿,都没有,这样合理吗?在法律这方面,精神损失赔偿不给于支持吗?请各位律师帮忙回答的详细一点好吗,谢谢!!
我一个朋友在炭火烧烤工作,他主要负责给顾客上炭的工作。因被人误撞一下导致炭火掉落于顾客身上造成大片烫伤。烫伤程度目前不知,请问怎么处理。
你好,我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人,在邵东县开了一家小餐馆,前几天餐馆内的冰柜坏了,就打电话找了一位维修人员,过了几天,维修人员才过来,他过来前,刚好店里停电了,而且也已经是下午6点左右,店里没有照明,有点黑,我说停电了,要他不要进店里,下次再来修。他没有听我的劝告,自己走入了厨房修冰柜,在他维修的时候
交通事故,肇事者全责,问题不是太严重,一天就出院了,两星期病假,后来又去医院检查了两次,其产生的费用是不是由肇事者或保险公司出,来回路费是不是也算在里面,除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之外,还可以问肇事者要多少合理的赔偿。
一起在外面吃饭,小孩子站在墙边没动,一人拿着热水瓶倒水,倒完后没放好,他自己不小心把瓶给弄倒了,开水全泼在小孩身上,造成孩子腰部以下烫伤,住院一周已花一万多,要求对方适当赔医药费,但对方一直都没给,怎么办 但对方已经年过70岁了
我于2013.5.12在公司工作,合同签3年。现在工作一年多了,公司运营困难想辞退员工,但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也没有发布正式倒闭文件,请问如果现在辞退我,那我应该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