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12年6月1日接收房屋,当时,开发商要求必须先确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才能看房验房,且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为5年, 2、14年5月开始,小区业主入住已经达到了70%以上,业主自发欲成立业主委员,开始进行前期筹备的准备工作,鉴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物业公司的配合,业主代表 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送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极端不配合,拒不签收,且将张贴于小区公告栏的通知撕毁。 3、物业公司强行改变地下车库(前期合同约定为人防 工事)的用途,直接用将地下车库部分圈占,导致1、2号楼无法直接进入地下车库,需要绕道3号楼一侧的地下车库出口通过机动车道进入地下车库。 4、物业公司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一律回复:物业公司不和业主谈,只和业主委员会谈问题。 5、问题:以上4点物业公司 是否违约?物业公司的相关做法是否需要赔偿?约71%的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我的房屋是2008年购买的,但是从去年我的房屋屋顶就在漏水,同时我所住的单元一楼和三楼都在漏水,去找物业一直也没有给我维修,现在要我们缴纳物业费,我们不缴纳就给我我们业主卖电(我们用的是预付电卡),我想问问这样我们怎么处理?
于2006年购入一夽行政事业单位二手房,之前物管费一直与单位职工的物管费一致,但单位要求外购住户从明年开始执行新的物管收费标准,费用明显比原来要多一倍多,职工物管收费标准不变(意指单位对职工进行了补贴),同是中国公民,享受同等物管待遇,行政事业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我买了一套房是在09年1月收的房,当时收房时发现有些质量问题,房地产方面的人说,会帮我修好,并且物业管理费,第一年打五折。而物业管理收费的时候却说要收全费。我听有人说如果没入住都应是半费。请问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吗?物业管理费是应该从何时收。谢谢
合同纠纷: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拒交管理费吗?
律师: 您好!请您为我提供法律咨询。以下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事实;原告:物业服务公司,被告:我(业主)。 一、我于2005年10月在广东湛江购房时,从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海洋花园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海洋花园效果图》及已建好售出的商品房设计得到证实,该居住区已于2005年8月竣工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自1998年在前期物管走后由开发商不通过招标安插进来的。该公司的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自2005年过期后就没有再获得任何资质证书,这种公司还在管理是否合法?还有从来不公布管理费收支,大厦本体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基金也不知去向,我们该找谁去。市住建局说他们有证书只是是过期证书,又说
购买地下车位时,开发商必须搭售物业管理,且物业按高级管理收费后还不保管车辆不保证服务质量
购买地下车位时,开发商必须搭售物业管理,且物业按高级管理收费后还不保管车辆不保证服务质量,不选物业就不给办理购买手续,是否合法有无具体法律规定?订购协议称买方违约不退押金,卖方违约双赔返押金,是否对处于强者地位的开发商惩罚力度不大而可4意违约?在现实中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很难选择费时而又没有希望(民事中
我们小区去年年底交钥匙,绿化没有,公共设施没有,摄像头没有,应该交物业费吗? 在一楼放的电动车电瓶丢了,一周前刚换的新电瓶,换的时候拎着电瓶出来,保安连问都不问,等电瓶丢了找物业,物业说只能报案,从去年年底到现在丢了百十辆了。 请问,物业费我们全交了,从去年年底都开始丢电动车物业都没在楼口贴
本人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3级。但是,小区楼道基本不进行清理。门禁密码外地租户都知道,可以随意进出。绿化无保养,种菜、饲养家禽随处可见、还有大量违章建筑。 现在又开始向我催收物业管理费用,真心不想缴纳。现在我想拒交物业管理费,或者缴纳后以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为理由,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