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65年11月被一厂录为合同制徒工,后与该厂解除劳动合同。70年3月经区劳动局介绍,集体招工入另一工厂,直至退休。现社保局按照70年参加工作而计算工龄,发放退休金。但是本人不服,认为应该按照65年参加工作计算工龄。 本人的想法怎么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按照法律政策,工龄应该如何计算才正确?
89年7月至91年3月在统计局每天8个多小时做数据录入员(曾被评为国家级别的优秀录入员),身份应该是零时工。之后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至今。 请问:1、89年7月至91年3月这段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工龄?(相关的法律出处请告知) 2、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零时工是否计算工年龄?(相关的法律出处请告知) 3.或者这
我父亲在工作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农村建设,到退休时其下放农村期间是否可以计算社保退休连续工龄? 如国家有文件规定,谁能给提供相关文件,谢谢
我在2009年1月1日与A公司签订3年的合同,在2011年,由于公司被收购,新股东要求重新注册新公司B,在2011年1月1日,公司领导我与新公司B重新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其间,我与A公司并未签订离职协议。同时,我与B公司签订过程中,并未签订工龄续接的相关书面证明。现在因公司经营不善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支付我2011年
集体职工在国有企业任职,因受贿免予起诉,县政府下文开除公职。国有企业立即重新招工,一天也没有中断工作,一年后又由县政府下文任命为该国有企业总经理(副局级),退休怎样计算退休连续工龄呢?
江苏乡镇企业改制为公司后乡镇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可否计算连续工龄
我是1983年进入原属于南京某乡镇水泥厂的,1998年原企业通过改制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因未能换到水泥生产许可证不能继续生产经营而与全体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在终止合同的补偿协议中,公司单方面提出只按公司成立后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金计算,不认同职工在公司成立前已经实际工作年限,区劳动仲裁部门也以苏高法审委[2
临时工转为合同工以前,单位没有将用工情况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工作时间是否算工龄
我从91年进入某国企单位工作一直按临时工(当时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招用,也未签合同)在预算外发工资,94年转为合同工,工作至今。91-94年间养老保险,单位没参保,现向相关部门提供单位招用工通知和临时工期间的工资表。但相关部门还要求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用工批复。这怎么办。 现是想办补缴,不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