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一审中,开发商逾期报送土地权属资料备案,但被案资料不全该如何追责?
开发商因逾期未报送土地权属资料备案被原告起诉,在一审出判决书前两天被告才向国土机关提交土地权属资料备案,已获国土机关收件单,但被告所报资料不全,缺少土地分割的测绘资料,在一审判决后原告仍因缺少测绘资料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原告不得不自费申请国土部门测绘,在二审诉求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测绘费,二审法院认定原告该诉求应另行起诉不予审理。问一审是否漏判?二审是否错误?
我的房子合同上写明于2009年7月30号交房,合同上写明是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接房,到了7月30号下午5点半,售楼处才电话通知我,31号去接房。到了现场,开发商没有出示“三证一书”,且在我们要求下也不出示。房屋为33层商住楼,小区未完善,甚至连道路都没有修完,各户电表也没有安装,最大的问题是,于2栋商住楼屋面
签订了带跃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开发商表示跃层部分能领到房产证.且写在合同中)。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表示跃层面积无法领到房产证了。并表示房产证无法领取和城建部门有关,和开发商无关。 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 如果向法院提起要求领取跃层部分的房产证,法院会支持我的
开发商没按合同约定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现在法院把被执行人的房产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开发商不协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并提出异议:一、没办权属登记的房产不许转让。二、面积差100平米(没权威部门认可)。三、开发商没义务协助。四、没办权属登记之前此房归开发商,任何人没权处置。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我通过中介出售了一套商品房,出售的时候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于是中介给我们买卖双反写了交易合同,买方先付一部分的款,剩余的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在付全款,但是中介居然没写产权证的办理期限,这样都变成无限期去了.现在变成我收了对方一部分钱,又不能动,我的房子还在出租,每个月1200的租金对方却在收,我又去问了建设局说我的房子
我从开发商手中买了一套住宅和车库,合同中对住宅公摊面积有约定,但车库合同中没有约定公摊面积,现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开发上没有那么多交付,开发商说面积已公摊。请问此理由是否说的过去,还是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面积交付?面积少了,是否应该减少车库款?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