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本是一个村长,由于种种原因用掉了村里造房用的押金12万9千,本有意去还这笔债务。于是辞去职务,去外地做生意,走的时候还掉了5万5千元。现在他被抓,我想问下他将会怎么样的被处罚。他本是个党员,是不是解除党籍可以减轻点罪行。
2008年底因为业务需要我从公司借出2万余元(共两笔款项,一笔的借条还在,一笔的已经不在了),当时借条(此借条还在)上注明是2009年3月底归还,可由于自己的疏忽在3月的时候钱被我搞丢,但是由于我一时大意没有报案也没上报公司,直至今年6月9日才归还给公司,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可以告我挪用公款罪不?还有公司的
我有个朋友在网吧上班的。现在就是说动用了网吧的钱。是公款的。差不多有2万左右。请问有要负什么责任,会不会被判刑?
公司股东在没有经过大家同意的情况下挪用公款是否可以起诉?超过三个月,沟通未果,一直未回款。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谢谢! 请问如果报警的话是到公司注册地(深圳)报警呢?还是可以在他长期出差地(怀化)报警呢?谢谢!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在公司章程里没有我,我算是公司股东吗?在法律上有用吗?可不可以告发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罪吗?谢谢盼回复。
三个人同属一个案件,但是所涉及的金额不同,是不是应该判不同的罪?而且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能不能定罪?定罪是根据什么?
在不知对方是信贷员,一直认为是保险员,在其安排下帮他签字按手印(认为是帮他完成保险任务)。但现在当事人被判挪用公款罪,应该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系两山战役参战军人,曾在部队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并且参战受伤轻微残疾。退役后,获四川参战退役军人补助。 现因涉嫌盗窃金额巨大达50余万元,请问可以请求从轻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