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本人卖了一套房子,原来有协议户口3个月内迁走,时间已到,但是我们没有买到合适的住房,所以一直拖着,现房主能去法院起诉吗?我们要负什么责任!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买的二手房,房东户口已迁走,可是这之前的老房东是单位分房,后来这老房东单位分房到其它小区去了,但这小区不能报进户口的,所以现在老房东的户口还在这老房子内,不愿迁户口,怎么办?谢谢!
各位我现在遇到点问题,我通过中介和业主签了份购房协议,当时合同是中介起草的,合同中没有提到户口迁出,当时中介和户主也没有说有户口在里面,现在已经付了定金20000元,并且银行的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中间办手续等已经花了4000快,昨天去过户时才知道原业主一家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面,业主说暂时没地方迁,要求放一放
您好,我通过中介和业主签了份购房协议,当时合同是中介起草的,合同中没有提到户口迁出,当时中介和户主也没有说有户口在里面,现在已经付了定金20000元,并且银行的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中间办手续等已经花了4000快,昨天去过户时才知道原业主一家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面,业主说暂时没地方迁,要求放一放,最多一年,但是
您好,我通过中介和业主签了份购房协议,当时合同是中介起草的,合同中没有提到户口迁出,当时中介和户主也没有说有户口在里面,现在已经付了定金20000元,并且银行的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中间办手续等已经花了4000快,昨天去过户时才知道原业主一家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面,业主说暂时没地方迁,要求放一放,最多一年,但是
你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我(乙方)购买了一套上海闵行区的二手房,按照我跟房主(甲方)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协议约定(2010年8月15日签的居间合同作为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附件三) (1)除首付后的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拿到产证后三天内办理放款手续,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于2010年11月1日之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妈妈和我奶奶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房子里,现在这个房子的户主要求我们迁户口,可是我奶奶现在下半身瘫痪以她现在的情况无法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二手房迁户口的话一定要本人到场吗?可否代办?
我们09年8月份和上家签订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后来上家违约 我们没有同意 11月份打官事 2010年3月份 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后来我们申请了 强制执行 但是因为 该房屋有商业贷款抵押 法院要求我们帮上家还掉抵押贷款 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我想问下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 没有约定户口问题 如果我们还掉抵押 办理过户 怎样才能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