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11月份入职该公司,一直到2007年3月份才签订了一份从2007年3月份至08年3月份的合同。但在合同未到期前又签订了一份2007年7月份至2007年12月份的合同;之后又签订了一份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的合同。当合同到期时,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实际上我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3年零2个月。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对于加班费的问题,《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考勤保存不少于两年。目前,我可以提供2005年-2006年且有领导签字确认的真实考勤的复印件,因原件只能保存在用人单位,员工是不可能得到考勤原件的,更何况是两年之外的。请问,对于两年之外的有效考勤复印件是否应该支持实际存在的加班费????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我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合同,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200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分段计算补偿金?与公司强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样吗?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您好,我单位是合资企业因合资到期自然解体的,在解散时,本人是销售部的一名销售业务员。同时,又兼采购部经理(我是从业务部提到采购部的),从事两份工资,当时,领取业务员工资及提成,同时也领取采购部经理的待遇工资,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谢谢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我于2001年2月份进入公司,2008年元月31日签了三年合同,今年元月31日合同期满,公司不于我续签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从入公司的工作年限算还是从2008年1月1日算。
我是06年进的该企业。就是在公司给我解除合同那天算起前一年期间有过3个月的停薪留职。后来回到公司干了2个月。公司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用不了那么多人。所以给我解除了劳动合约。请问这个经济赔偿是怎么算的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