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状况:男:本科学历,毕业后在广东打工,户口迁在随州市区,无任何固定资产.(男方父母在镇上有房子)女:中专学历,毕业后从未就业过,2008年12月生第一个男孩,2010年10月生了第二胎.请问:1>罚款是按照打工地区的人均年收入来计算还是按照户口所在地的来计算?2>罚款大概需要多少钱?3>罚金大概是怎么算出来的?
一方是农民,另一方是居民,第一胎生于2006-1-22,第二胎生于2007-11-13,现在计生要罚款85000多人民币,我该怎么办?我是个打工仔,那里有那么多钱呀?居我所知,有一些人跟我的情况一样,但找一些计生办的熟人用10000多人民币就可以搞掂了,这不是很不公平吗?那不是跟以前旧社会一样恶劣吗?
农村因超生后交罚款,太多交不起,在没有拘捕条令的情况下,抓到计生办里关起来,请问这样抓人合法吗?
农村因超生后交罚款,超生二胎罚5万,三胎十万,太多交不起,抓到计生办里关起来,请问这样抓人合法吗?
我们是在深圳的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实行的是六天制(每个星期不定时休一天)。平时(星一到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是7个小时,节假日、法定假日是6个小时,共计一周为42个小时。另外由于工作性质要求,我们每个月要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外轮流值班6个小时每月3到4次。就是说一个月按四个星期算我们每个月要多出加班时间6*4+2*4=
我是非农业户口 第一个是男孩 第二个也是男孩 计生办问我要两万 【因为我们一个村的 超生都是罚几千到一万多】请问这样合理吗?罚款不应还是一样的吗/
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店说关门就关门,我们要求工作单位赔偿我们一个月工资。他们也不给,像这样的情况我们
合同的上签的工作单位与店的营业执照不符合,只有签字,没盖工章。也就是说我们的老板借用别人的营业执照,但合同上却写着自己店的名字,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现在店说关门就关门,也没提前通知,我们合同也没到期,我们要求工作单位赔偿我们一个月工资。他们也不给,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两个小孩在一起玩、另一个小孩受伤带有残疾,这样情况做父母有什么样的责任,小孩大的6岁,小的5岁,当时
两个小孩在一起玩、另一个小孩受伤带有残疾,这样情况做父母有什么样的责任,小孩大的6岁,小的5岁,当时大人没人在场 两个小孩在一起玩、另一个小孩受伤带有残疾,这样情况做父母有什么样的责任,小孩大的6岁,小的5岁,
这几天听他们说,人口普查之后,罚款标准是11.5万,怎么这么多啊?一次性交清是8万。当时人口普查时不是说按较低标准罚款吗?怎么现在成了按最高标准罚款了?我是下岗职工,也没有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难道不成也得卖身交罚款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