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热力公司,我买热电厂的热向用户供热,合同约定热费以热表计费,补水量超过3%的部分由热力公司承担,电厂和我热力公司合作时安装了3台补水泵,补水管上安装了一块补水流量表,计量补水量的。但现在热电厂由于技术原因不投此补水表,而我公司为运行监控的方便,在系统中安装了2块流量计,用来监控运行变化的,现在热电厂以我这流量计经过计量局检测为由用此作为结算补水量的依据。这块流量计精度是1.5级的,我失水量在2%左右。我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是定在每月的10日发工资,可是我们所领到的工资是上上个月25号到上个月25号的,这样公司就无形的将我们的工资拖延了半个月,而且没有任何说法。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们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它触犯的是那些条例?我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一个企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发涵给一个地方用人单位,要求派两人到企业用人单位工作。这两人由原单位调到企业用人单位工作且多年以后,企业用人单位被合并了,而且他们当初与企业用人单位的合同也改为了市场劳务派遣合同。现在问题是这企业用人单位被合并了,他两人可以和现在的企业单位签合同吗?如果签了之后现在的单位应
我们公司部门从广州搬到佛山,公司答应承担租房给员工住,房租公司出,水电费自理,我住进去一个月之后,公司要扣除我700块房租押金,理由是公司为我们承担了房租押金,未住够一年退出要扣除入住员工的押金。请问,我应该怎样根据法律拒绝支付押金的扣除呢?
劳务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是单价承包,数量以实际计量,合同约定包含自进场以来的所有费用含误工费,约定工期是4月15-7月30日,实际进场时间3月份就开始施工,7月份结束,合同签订时间为4月3日,合同结算是否按数量×单价形式,由于前期效率低下,乙方要求按4月15日以前完成的按零工形式额外支付合理不合同签署是企业与无劳务资
本人在当地一家企业工作3年,企业给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本人把工作辞了,想把保险转出来自己交,可是企业要我把这3年的企业给交的养老保险费给补上才给转,请问哪位好心律师给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急!!!
八年前 我拿企业产房屋房本抵押 像朋友借了1万2千快钱 借条上无写最后还款日期 中途对方也没有向我索要。 八年后 现企业产房屋将要拆迁问题 这个朋友却说房子是他的,房本在他手里,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民事借贷,公产房屋和企产房屋抵押,在没有公正的情况下无效,也就是说房子还是我的,我只要还他钱就可以了?
甲两年前与乙合资建立企业,甲四个月前已退股,退股协议说明:自退股之日起,企业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无关。现在乙方控告甲方两年前的部分设备来路不明,甲方是否会承担责任,具体什么责任?现在因经济纠纷,乙方将甲方打成轻伤(已鉴定),甲方没有任何不法行为,请问这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乙方控告甲方设备来路不明理由成立
我父亲开的厂,法人是他但是是集体企业,在2002年的时候跟应身体状况,不参与事情,交给别人管,是集体企业。请问目前还属于我父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