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是在镇政府上班,属于事业人员,他是在办理房屋产权岗位,在农村老百姓(由于群众图方便)都是由他代交税金(由于他收费项目繁杂,以及农村条件差,又不规范,长期都是和自己的私有资金混合存放在自己的个人账户,这种资金算公款不?) ,在他一个朋友缺资金的时候,三次(一次3万,一次4.9万,一次7万,时间一般是几天或者1--2个月归还)借了款给他的朋友,都是还了款过后又借,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不?如果属于挪用公款,又应该怎么定罪?
案发时都是归还了的,检查机关是在办理其它案件是发现的情况,他们的意思说我朋友是挪用公款,但是我朋友收的资金都是按照规定每一个月上交了的,也就是说借款给朋友不一定属于公款,因为确实分不开。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吗?
因为单位仅有的钱被他挪用,我是单位领导,为了故全大局,应该现在就去报案,还是给他归还的机会,然后再去。因为这是去年年底发现的,有没有过归还期?如错过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挪用公款多次,最多一次16万两年未归还,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会怎么处理?
我想知道最轻怎么样,这笔钱是公司领导放在我手里的,但是我用这笔钱的事没人知道
我们网吧有员工动用了网吧和点卡公司合作的点卡钱(点开公司把钱打到充值平台,我们网吧又带点卡公司充值,之后又把充值了的钱汇给点卡公司),一个有5千一个有1万,而且找各种说暂时拿不出钱来,已经快半年了,请问这该怎么处理,够成犯罪了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我想辞职,老板不让走,说只要我走,就说我挪用公款,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我想辞职,老板不让走,说只要我走,就说我挪用公款, ?而且还拖欠我的工资不发?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我和老板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一家私人的公司,财务收款或发款也没有正规的发票印章
我是一个快递员 在送货的时候 花了代收款 一共8000多现在半个月没还上了 我想月底还上 可是现在单位要报警 我想问问我这算多大罪 能判几年
一个私企4年来一直在“吸储”资金,所有资金用于上级公司的经营发展--即 只吸收存款 不向外贷款,存款时 给储户私企存款单,且存取自由。一日,公安突然进行查封,初步定性为“非法募集资金”,查封工作开始的一个小时后,一个干杂活的临时人员进入查封现场,并被扣留 不得外出,但公安人员身着便衣,并没有人告诉他是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