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房本(1992年)的上面写着东面:主体外是卞家,而他们家写的是:主体墙外是张家(我家)。而我家主体和墙是并齐的,我听我爸说以前墙是按伙墙商议的。现在他说墙是他的,请问他说的对吗?如果是他家的我如何挽回呢?明明是伙墙咋变成他家的了
我家有处宅基地,是按新村规划1997年批准的,并且旧房已经拆除,但新房被邻居旧房占6米的院子,他房子是91年发的旧证建立的,旧证上注明:一、临时证件,二、服从村庄规划。他本人有新村规划房一处,违规旧房一处,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规定。 请问:1、怎样才能让他搬离此违法旧宅? 2、怎样才
本人自父辈承继宅基地证一处,当年登记宅基地证的使用人姓名为本人大哥。自承继后一直无法变更使用人姓名,原件由本人持有。后来因本人保管不妥造成原件遗失,致电房管局说无法补办。前几年将宅基地转让给同村村民,只给了复印件并签署转让协议。因现在要进行产权确认,转让人要我提供原件核对。故出现以下情况:原件遗失无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律师您好! 我诚挚地想咨询您一下,我的一个亲戚是农村的,于2002年发的有建房许可证,中间一直生产队没有给方宅基地,现在他家孩子也大了,于是在今年十一国庆节自己在公共大麦场圈了一片地花了3万多元把地基磊了起来,后来就有几户就告到乡里不愿意,乡里在一次都没有出面调解的情况下,就带人强行给全部拆除了,我就是
二十多年前我将一老宅基院带有四间北屋三间东屋(土坯房)经朋友介绍一千元价格卖给一外地人乙方居住,但没有签定任何买卖合同及手续.八年后乙方不住了,丙和丁方(我的南北邻居)将原土坯房拆除后,宅基院一分为二平分背靠背分别盖了新房,(这之间乙丙丁怎么交易我都不知情),因我在济南工作,现已退休,想收回这宅基盖房居住养老(因
我老公叔叔说我们家东面的地是他家的,我公公说当时是用一间半加一间厨房换的,老宅基地归他,我们在老房子东面的属于公家的烂泥塘里填土再造,并让他补偿了1900元,当时没立下字据,但分家本写着我们住东面,他们家住西面。而且那地是连着我们家房子,并浇上了水泥地一直在用着。请问他叔叔有权说是他们的吗?
我哥哥6年前,也就是2007年意外去世,当时留下一个3岁的女儿和未出生的儿子,六年间留下的两个孩子全部生活经济来源和其母亲的部分经济来源是我爸承担的,我哥去世前村里有分土地,5个人口一块,当时我爸出钱补人口,我家拿到了3块地,2011年开始我爸在其中一块地(这块地当时村里抓阄的,是我去世的哥哥抽到的,但当时没办
我与长兄共同使用上一代留下的一土瓦房,现欲拆旧房建新房而需与其分暂时共同使用的宅基地。至父辈去世起,我一直住在宅基地靠马路一边,因此想按原旧房居住方位一人一半的分开。但其也许是感觉自己在分开后的宅基地出入方面要绕道而不方便,就不同意此分法,同时他本人长年不在此旧瓦房居住。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较为妥
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父母在十年前因不懂法将老家的宅基地房卖给了其它很远村的人(当时双方在村干部的签证也签了合同),但是对方也没有实际入住,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买方请律事告到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并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我父母不想卖且想收回房子,退回买方当时房款,现在还能收回吗?或能打赢官司收回房子吗?先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