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买房人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签字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签名,我父亲没签名,并且没出具委托书。该房屋直到现在还没修好,只支付了一期叁万元房款。并且我们和棚改办公室签定协议中规定(棚改安置房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转让安置房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市区两级免收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可办理完全产权。)我们是卖方,现在不想卖房了。请问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该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我们愿意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对方不愿意,并坚持要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2010年10月31日,我与房主在中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到现在2010年11月9日,房主提出房屋不想卖给我们了,但是合同上条款是房主违约要缴纳违约金是定金的2倍,但是现在房主不同意,还拍桌子骂人,我想问问这个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确实着急买房子结婚,我们再也没有时间来的及换别的房子了。我们所有的手续都交到中介,让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被母亲变卖,我和姐姐不知道,我们也不同意卖掉房子,买方不同意终止买房合同。请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么?依据是什么?
房屋产权证上有卖方及其儿子的名字,卖方的儿子在国外,签订定金合同时无法到场,此时卖方儿子的委托卖房授权书及其公正也未办妥,卖方和中介要求提前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那么此时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问题可否通过其它途径保障买方利益?
我家住在小镇上. 2009年我丈夫在家,把家里刚建的房子,卖了一层给了乙方.由于房屋刚建好,房产证还是老的房厂证.所以买卖房屋时,我丈夫和儿子跟乙方签定了一份合同: (共21.5万元的房子.乙方先付1.5万元定金.再付17.5万元.由于没有房产证,要等房产证办好后,过户给乙方了.乙方才付清另外2.5万元.期限为五年.如果五年内没有办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
我想咨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谢谢。我在8月初在商洛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在开发商的销售中心。选择的是首付百分之30,以后按月供知道还完其余的百分之70。可是过了这三个月了销售中心打来电话说我的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工资收入太低。先说明我买的房子总款共计37.5万,首付百分之30是11.5万.其余26万应该就
卖方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父亲和儿子,儿子不在国内,儿子授权母亲买房的委托公证正在办理中(听卖方母亲说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父亲、母亲、中介在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三方约定:在公证办理好后再进行过户手续;买房在合同签订后付六成首付;有卖方母亲的承诺书承诺其儿子同意卖房,委托正在办理中,如儿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