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属于职务侵占?报案是在公司合同所在地还是在业务人员所在地啊?
现公司有一业务公司发现其不能尽心尽职工作,去其管辖区域门店都不认识我公司这个业务员,故公司予以解聘,可他要求公司赔偿,后来公司又核实了他之前的活动费用近20000元,到店里无法确定是否真用到门店了,公司觉得这部分钱属于其私吞了,这是否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查下这些钱的真实去向?还有报案是在公司签订合同所在地
我通过微信认识对方,想得到产品需要先付300元保证金,后来又要5000元司机运货保证金,。所以我被骗了5300元,我这事属于买不合法的货物,请问可以报警吗?
我通过微信认识对方,想买对方偷来的产品,一次付款5300,支付宝转支付宝,有记录,有手机号,我被骗了5300元,请问可以报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