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2222年02月22日,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型号:本田牌WH125,颜色:蓝色,发动机号:*******,车架号*****,原牌照号:****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三、付款方法:现金付款。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承担。过户手续2222年11月01日前应办理完毕。 八、甲、乙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园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甲与乙达成口头协议,甲以21万元的价格将商品房卖与乙,但乙一时无法付全款。乙先付给甲10万元,甲写了张收据给乙。双方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未将产权过户,房产证始终由甲保存。 我想问的就是,如果现在甲不想卖了,能不能将钱退还给乙并终止口头协议? 要是乙不同意,如果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哪方能胜诉??? 前
夫妻在居住新房前,有协议.这个房子的产权名字立的是妻子的。协议内容:夫妻现居住的房屋,由其女方的姐姐购买,房产上的名字虽然是妻子的名字,但本房屋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有居住的权力,不得对房屋进行处置,抵押;如果将来夫妻不在一起生活了,本房屋归妻子的姐姐所有;如果妻子先行离开人世,其丈夫可以一人,在此生活到
甲方支付乙方两千元整作为赔偿,甲方责任到此终止,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乙方发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有保险公司支付。这是我与肇事者签的一份协议,现在肇事者只支付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部分拒付,我如果想起诉她的话,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能胜诉吗?
我是09年买的房,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是不能收取业主的煤气管道初装费和可视门铃费得,但是开发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并且开具收据(该笔费用没有纳入总房款),开发商后来以不让收房等等原因,骗我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让我们承认这笔钱是纳入总房款的。后来业主知道不能收这些费用后,要求开发商退款,开发商以
我一朋友和男友交往4年,期间出资8万余元在男友老家建房,并在双方老家都举办了婚礼,但没办理结婚证。后因男友与另一女子分手暧昧关系而分手。其男友和她签订一份协议,愿偿还她8万元钱。协议到期,男友却躲起来避而不见。请问这协议有效吗?现在她该怎么办?
我有他人支票一张,引导其未兑现,双方约定两年内还清,按月支付利息,现已快到期,他只是按月支付了利息,本金一点未还,请问他签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法律是否支持协议中的违约金?
本人经中介与业主签了房屋转让给约,现因业主赎房产证的资料出错,业主不能在合约的日期内交楼给我,本人要求业主提前交楼装修使用,并以租金的形式支付提前交楼费,经中介经纪证明签订了补充协议,内容注明如业主违约不卖要赔偿双倍订金及一切装修费用,请问此协议是否起法律效力?
贷款买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付,贷款男女两人偿还。在此之前签协议:若离婚,房产归属问题按协议中还款比例分配。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协议内容是什么?
我一个朋友公司要用我的二建建造师证件,并每月给我一定的报酬,那个公司跟我签了份协议,协议说证件只用于招投标和企业升级,可是现实是他们拿去施工,用在工地,我本人并不知道也看不到,我是想问这施工中出了问题,跟我本人有关系吗?或者说一旦出什么问题,我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没?
我父母在婚前用我名字给我买啦套房子,我在离婚时候协议书上说明夫妻双方所有财产都判给孩子,离婚后父母说要把名字改为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房子可以改名吗